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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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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ru年张国荣才岁,演技不能说青涩,却也谈不上太好,需要锻炼的机会,而东方魅力今年虽然计划出品部左右的电影,但未必有合适他演的角色,再说电影市场风险大,如果票房失利,背了个“票房毒药”的招牌,对他的未来发展不利,所以还不如去多演几部电视剧,安稳的磨练演技。

因为角色契合本身形象,张国荣在丽的电视年初的大戏《浮生六劫》中表现抢眼,演技得到媒体肯定,又在金像奖颁奖典礼上一鸣惊人,展现出极强的上升势头,对丽的电视而言,部头约虽然没有先例,约束性也不够强,但总好过放张国荣去h或者佳艺电视。

沈冲问完张国荣,换了个对象,说道:“青霞姐,这部电影拍完之后,肯赏脸和我的公司签个长约么?”

“啊?我?”林青霞有点慌张,支支吾吾的说道:“我的合同,都是我妈妈帮我签的。”

“哦,这样啊。”沈冲笑眯眯的说道:“比如你把伯母的电话给我,我和她谈?”

“不用不用,我找个时间打电话问问她,然后再告诉你。”

沈冲还想继续问,张爱嘉拍了他一下,埋怨道:“哪有你这样的主人,饭桌上谈生意,还让不让人吃饭啦你吃好了就赶紧走开,坐在这里,让别人都没胃口了。”

“好好好,我走。”沈冲站起来,说道:“各位慢用,我先去楼上看看包裹。”

香港寄过来的包裹,装的是秋丝雨做的剪报,都是最近一段时间内,两岸三地各大媒体有关电影方面的报道摘录,她心细,把这些内容分成三类,做了个索引。

一类是花边八卦,比如《大众电影》在颁奖结束后,出了一期“金像奖增刊”,销量突破500万册,因为用了陈冲身穿白裙,手拿奖杯的照片做封面,结果还没到五月,内地很多城市供销社里的白裙子和白布都脱销了……

比如那个收到请柬的评论员,因为名字中有个“强”字,得了个“老鼠强”的外号,比如派克和赫本就餐的火锅店爆满,比如有媒体已经在猜测下一届将会请谁来颁奖之类的话题。

一类是业内新闻,比如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要办《电影画报》;北京电影制片厂在筹备做《北影画报》;李翰祥要费巨资在邵氏影城搭布景拍乾隆皇帝;金庸以一港币的友情价,把《飞狐外传》的改编权卖给了张彻;徐克的新片《地狱无门》票房再次失利;王晶被封为“快手王”,去年8月拍了第一部戏之后,到今年5月,9个月里拍了5部电影,票房累积高达2000多万……

最后一类则全是有关赵丹的内容,这也是沈冲最为关注的新闻。

三地媒体对赵丹的言论此反应不一,香港媒体是隔岸观火,虽然议论纷纷,七嘴八舌,但没什么深度,只是隔靴挠痒,纯粹图个热闹。

台湾媒体则一反常态,既没有借题发挥攻击大陆,也没有指桑骂槐指责自家,非常的低调,不知道是因为被“美丽岛”事件搞怕了,投鼠忌器,还是因为最近两岸关系微妙,高层施加了压力的缘故。

与台湾媒体相反,内地媒体却非常的活跃,其涉及的媒体之多,范围之广,让沈冲为之乍舌。

《大众电影》的几个总编都来香港参加了颁奖典礼,也参加了两岸三地电影人研讨会,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沈冲又心怀鬼胎,免费提供了一大堆世界各国电影立法和电影分级的资料,于是四月份的《大众电影》上,不仅全文刊载了赵丹的发言全文,还以“让电影制度规范化法律化”为题,附了一篇长长的编者按,旗帜鲜明的支持电影立法。

《大众电影》每期销量高达六七百万册,影响力遍及全国,而动乱之中,大多数知识分子都受到冲击,切肤之痛感觉犹在,因此赵丹的言论立刻引起了全民大讨论,除了《大众电影》,《电影艺术》等专业电影刊物之外,到了四月底,连《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民晚报》这种喉舌性质的全国大报都卷了进去。

这所有的报道中,沈冲最关注的是两篇文章,一篇是汪洋在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的《电影艺术》上发表的署名文章,他把沈冲在庆功晚宴上说的“电影和养鱼”的比喻拿了过去,写了一篇几千字的论述,其中主要观点是养鱼要有堤坝,因此政府应该给电影立法,而鱼有鲨鱼有金鱼,需要用渔网分开,因此电影应该分级……

文章字数不多,但份量极重,汪洋经营北影厂二十多年,是可以直接和文化部或者中宣部部长对话的人,在内地电影圈的地位,就仿佛后世的韩三平,而且他和夏衍是生死之交,因此他这篇文章,意义非凡。

而另一篇文章,则是《光明日报》刊登的读者来信,这封信不是个人写的,而是峨眉电影制片厂的一个剧组。

这个剧组在拍一部叫做《法庭内外》的电影,根据信中的介绍,这部电影的情节是这样的:温泉市革委会夏主任的司机许大槐酒后行车,撞死女体操运动员姜燕燕,法院女院长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是一桩掩盖在“交通事故”假象下的强奸杀人案,真正的凶手是夏主任的儿子夏欢,夏欢在侮辱女青年唐小素,并逼迫她自杀后,又企图强奸姜燕燕,由于强奸未遂,便开车撞死了她,事后夏欢的母亲,市物资局副主任柳茹濂依仗丈夫的权势,用收买、拉拢、威胁、诱骗等手段,制造“替罪羊”,为儿子顶罪。最终女院长顶住了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在庄严的法庭上,判处杀人犯夏欢死刑。

然而这部戏开拍不久,突然受命“暂停生产活动”,因为有关领导认为“高于子弟无法无天是少数”,“官官相护不是典型”,“故事时间要推到197u年前”,“犯罪者父亲应写成‘四人帮,线上的人”……

在这封信的最后,给了一个反问句:“如果不立法,电影制片厂,是为人民大众拍电影的国营单位,还是为有关领导拍电影的私人工具?”

“这才是真正的大炸弹啊”沈冲把剪报放下,站起来自言自语道:“我得为这句话喝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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