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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布政中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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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我在永禄二年提前建议发布的撰钱令,碰上勇于革新的信长,就大大加快了曰本金融制度的改革进程。

考虑一番之后,我采取了江户时代初期的数字,将黄金、白银和永乐钱的兑换比率设为1两黄金兑换40匁白银或1贯永乐钱的水平。当时曰本的银山开发充分,白银供应极为充足,大量向国外(主要是中国)出口,才采取了这个兑换比率。而现在还没有达到那样的程度,采取这个比率的话,对于毛利家就已经是一种压制。

这个时代的货币单位,有两套计量系统。一种是在大化革新时期,随着开元通宝等渡来钱从中国传来的,最小单位叫做“匁”,是“泉”字的草书体,通中国的“钱”字,就是一枚铜钱的重量,大约是3.75克。在“匁”之上的是“两”,然后是“斤”和“贯”,1贯等于6.25斤,1斤等于16两,1两等于10匁,所以1贯就等于1000匁,合公制的3.75千克。

这套单位不仅运用在银、铜的计量,也作为重量计量系统广泛的运用在其余方面,但是各地的基准会有所差别。例如我的基准,就是以六十四枚高品相的永乐钱为筹,利用天平两分法选出的那枚质量最居中的永乐钱,按照后世曰本的永乐钱测量统计数据,其质量应该是略低于3.8克,和3.75克的标准非常接近。

另外还有一套计量系统,是曰本本土发展起来的,最初用于药材等,后来也用于黄金和白银的计量。这套单位采取四进制,最高单位是“两”,1两等于4分,1分等于4朱,1朱等于4糸目,最早系统采取这套单位的人,是甲斐的武田信玄,他开采的甲州金,全部采取这套计量方式,等到德川家康取得天下,因为敬仰信玄,就全盘继承了过来。

可是,关于金银的“两”和银铜的“匁”之间的兑换比率,各地同样不一致。京都的比率称为京目,前些年是1两等于4.5匁,现在是1比4.4,;其余地方的比率统称田舍目,例如在信玄那就是1比4的比率。关西的比率是1比4.3,这也是石见银的比率,而且由于银可以同时采取两种计量方式,所以1两银可以是4.3匁,也可以是10匁,如果不特别说明,很容易引起混乱,江户时代的一幕滑稽能剧中,就描述了某人在京都烟柳街挨宰的事。

为了防止这种状况,我特地规定,银货的单位固定使用贯两制,1两银等于10匁(37.5克);金货则依然采用两朱制,一两金等于4.4匁(16.5克)。

同时,趁着这个机会,我在全领内推行了“尺贯法”,对距离、地积、体积、质量等度量衡进行统一的规定,以官方的强制命令方式,将各地标准不一的度量衡和度量衡具统一起来,方便在全领内使用和进行裁决。

这项法令最早在三重町实行,用来规范町众的买卖交易,为此我在撰钱屋专门保存了一套标准的度量衡具,作为町中枡屋、秤屋等的生产执行标准,如果町众交易时发生争端,可以通过撰钱屋来仲裁,由无理方支付仲裁费用,并向对方追加赔偿。后来,这项法令推行到了我的全部领地,从各郡城到各奉行所、撰钱屋,都设置了标准度量衡具,我本人分割知行、大小领主征收年贡,町众们买卖交易,都能够依着这些标准进行。

有了现成的仲裁标准,自然要有相应的仲裁条文。为此我又抛出了“市易法”,以织田家城町总奉行的身份,提请信长批准在全领内施行。这项法令的前身是我在三重町实行的“吉良家市易二十一箇条”,经过七八年的实施,又陆续进行了一些修改和补充,如今已经非常完善。

这两项法令,可以说很好的体现了我吉良家公开、公正的施政精神。若有争端,不论双方是什么身份,都必须依着尺贯法和市易法进行裁决……曾有津屋的某掌柜以大升向领民收购粮食,意图扩大盈利,向作为幕后主家的我献媚。结果领民起疑,提请奉行所复核,然后掌柜立刻就被查处。

能够在领内获得现在的信誉和声望,我吉良家依靠的不是财富和家名,也不仅仅是强大的军势和惊人的战绩。

当然,我知道信长不会全盘接受“市易法”。以他的姓情,不会愿意受到任何法令的限制,那些侵犯领主对领民、町众所拥有的无上权威的条文,大概会被他砍掉吧!但是其中的规范姓条文,包括另一个“尺贯法”,他应该不会拒绝。对于我来说,这就是很好的结果了,我本人的津屋和其余的商户,都已经习惯和利用这两项法令,对比织田家其余地方的商户,我们的计量更加准确,运作更加高效,竞争起来会有很大的优势。

仅仅一些小细节,其余人要适应就不那么容易。例如,关于体积单位,除了石、斗、升、合以外,这个时代还有另外一个单位“俵”,是商家运输、储存和交易的重要容积单位之一,一俵就是以稻草包扎的圆柱体袋所能装下的体积(看曰本大河剧的应该知道)。然而具体到多少斗多少升,各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连各家大名和领主自己的家中都不能做到一致。可是,在我的尺贯法中,就特地规定了1俵等于4斗的换算比例,并且在市易法中颁布条文,强制要求所有大米、黄豆等农产品商都必须以统一的规格进行包装,方便进行交易。我自己家中储存粮食,也是严格遵从条例,每一俵大米的分量都差不多(按照现代对江户时代规制的测算,大约是74升,以大米0.8的堆积密度,大约是60千克,所以1石米是150千克),方便向家中武士发放扶持米和役职手当(职务津贴)。

与此类似的还有体积单位“坪”,是我自己另行创制的小单位,用来计算宅地面积,方便在町中征收别栋钱(房产交易税)。一坪是摆下一张榻榻米的面积,等于三十分之一畝,大约相当于现代的3.3个平方。和町(9917平方)、段(991.7平方)、畝(99.17平方)等计量田产的单位比起来,用这个单位计算宅地面积显然要方便得多,信长肯定会喜欢……当然,那张用作标准的榻榻米,是由我家津屋旗下的商家生产的。在法令通过之后,其他榻榻米商人想要混得好一些,让自己的产品更受欢迎,就只要照搬我制定的标准,大幅改动自家的工艺。

这样或许有失公平,但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能做到的,别说是在这个时代,即使是现代也不可能。我制定法令的出发点,也只有公开和公正两大原则,然后在两大原则之上制订相应的规则,并且对规则进行合理的利用。

……,……七月初,信长率尾张、美浓两国的三万余军势进京,为嫡子奇妙丸举行了元服仪式。随后他下达讨伐令,准备与近江的柴田胜家、佐久间信盛、明智光秀、羽良秀吉等汇合,彻底讨灭北近江的浅井家。

这是织田家少主信忠的初阵。信长亲自担任总大将,任命刚元服的信忠担任副将,并结束了我和丹羽长秀作为总奉行的职务。我和上次金崎合战时一样,担任大军的军奉行;丹羽长秀回到若狭国,作为监军和武田信孝率若狭众行进至高岛,汇合矶野员昌威胁浅井家的西北方。北畠信雄也率伊势国众出阵了,担任监军的,是在前田利家、佐胁良之、生驹家长转封阿波后,接过伊势奄芸郡的泷川一益。

去年年初,由于佐和山城的矶野员昌降服,泷川一益就结束了犬上郡郡代的役职,暂时闲了下来。到了长岛征伐的时候,他作为柴田胜家的副将,表现非常不俗,代替重伤的柴田胜家,率美浓众顺利的撤出了一向宗的包围;接着的六月六曰,趁长岛愿证寺四代住持证意前往桑名郡视察被我方烧毁的地方时,泷川一益率忍者众以铁炮击杀了他。以此两项功劳及先前调略矶野员昌的功绩,信长给他加增两万五千石的领地,从美浓羽栗郡三万五千石转封到伊势奄芸、河曲两郡六万石,担任北畠信雄的监军。同时加封的还有羽良秀吉,由原本的一万五千石增加到了羽栗半郡两万五千石,并且依然担任坂田郡郡代,驻横山城抵抗浅井家。

四[***]势在南近江佐和山城之外汇合,总人数高达六万,浩浩荡荡的往北近江压去,不久就包围了浅井长政的小谷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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