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绵第二日带着沈莫汝和沈琳琅去了范家老宅,家里的人见了这难得回来的小小姐,都非常的开心,尤其老夫人见到自己的小曾孙,心里更是乐开花。在范家,沈莫汝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家人之间的那种关爱。
想起在沈家的这些年,总感觉是特别讽刺的一件事。同样是望族,可沈家只在乎名誉,而范家则是把子女的幸福看做第一位。本以为书香世家的人,都是特别传统的。谁又能料到他们比那些拿着虚伪幌子,为子女谋幸福的豪门望族更能理解亲情,爱情。
在范家用过午餐,下午三点,老夫人说要把孙女留下来玩两天,让她们两个一起回了范小绵的家。对于这个许久未曾回来的家,范小绵竟有一种陌生感。也许这里承载了太多孤独的回忆,此刻又太过于幸福,这种与回忆相互冲撞的疏离感,让她不愿再去想想过去一个人的生活。
“这里还是老样子啊,一点都没变。十年了,仿佛就像昨日一样。”
沈莫汝走进大厅,仔细的巡视一下别墅里一切。心里莫名的感慨。
“我走了之后就没人住了。爸爸妈妈一般回来都会去老宅住,这里一直是我走的时候的样子。”
范小绵过去牵着沈莫汝的手,轻柔的笑着。好似在这里与她相遇一生最大的幸福,不管过去经历过什么样的岁月,而此刻心里都被幸福填满。
“真的很喜欢这里,一直。”
沈莫汝转过身,正对着范小绵,双手握着她的右手,满脸的笑意和温柔。仿佛有着千言万语,全部融进心里。
“没有遇见你以前,这里对我来说就像是个随时会离开的客栈。而遇到你之后,我才有了家的感觉。所以啊,小莫,谢谢遇见你,谢谢你一直等我。”
想要表达内心最真实的情感,范小绵在脑海中运行好几圈,最后只找出这么一句话。她觉得再多的动听的话,都无法表达自己内心最想要表达的感情,唯有“谢谢”两个字,才能说出这样一段让自己能够安心的话。
“不是应该我谢你吗?谢谢,遇见你,谢谢你包容我所有的一切。”
沈莫汝一直认为她和范小绵是命运般的相遇。过去不管经历什么,从来不会怀疑两个人的感情。就算有那么一刻会疑惑,内心深处,却深知最后的结果。
“呵呵,我们两个这是准备谢个没完了。上楼吧,看看我们的卧室是不是变样了。”
沈莫汝点头,任由范小绵拉着,两个人一前一后的上楼。
轻快的脚步声,就像是有着节奏的乐曲,一下一下的击打着楼梯上的木板。
到了二楼,范小绵用力按了一下扶手,卧室的门开了。夕阳来临的余晖喷洒着卧室窗户的玻璃,然后直射到宽大的卧室,带入秋日的暖意。
白色的落地书架,摆着的水晶球,在夕阳的照射下,发出夺目的光彩。
烤漆做的乳白色的书桌,放着几本关于摄影方面的书籍。黑色琉璃笔筒里,几支笔躺在里面,悠闲自若。
范小绵走过去,伸出纤细的手,拿出一支带着毛绒熊猫头的蓝色油笔,举到沈莫汝面前,嘴角扬起浅浅的笑意。
“小莫,你还记得这支笔吗?”
沈莫汝看到这支熊猫头的笔,嘴角蠕动两下。硬生生的转过头不看,板着脸说道:“不记得了。”
夕阳的余晖洒在她的脸上,就像沐浴在火光里的水晶,有些让人晃神,却又能被她脸上的如水般的肌肤吸引。
“真的?不会是不好意思吧?”
范小绵斜歪着脑袋,笑嘻嘻的看着她。望着她傲娇的样子,心里一阵欢快。
“看完,我可走了。”
沈莫汝不想再理会这个时刻准备看自己笑话的人,转身打算快速离开。
“怎么这么快就走了?我还没说完呢。你忘了,要不我告诉你吧?”
范小绵不打算就此放过这个准备逃跑的家伙,能够拿她开玩笑的机会可不多。
“不用,不想知道。”
简短又果断的拒绝,沈莫汝知道某人要看自己笑话。当初这支笔是某人为了戏耍自己,放到自己书包里。而且把包里所有的笔都拿出来,一声不说,只留这么一只可爱的要人命的笔。
记得当时自己翻开书包看到情景,里面各种毛绒小玩具。上课的时候,真的不想拿出来用。高冷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笔?谁信?最后没有办法还是拿出来用了。
笔杆三十厘米长,外加还挂着一直熊猫头,要多显眼有多显眼。写字的时候,足以越过自己的脑袋,那个时候,自己坐在前排,后面的同学看了,上课都在偷偷的议论,各种说辞。当时真的恨不得,把这支笔从六楼扔下去。
那段时间,自己的八卦最多。都是因为这支笔。想想那段回忆,真的够糟糕。
“不想听就算了,如果想听了记得来找我,我说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