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吴喆一回想起今晚的旗袍展示,都在心中大大懊悔:我咋这么缺心眼儿呢?
虽然没有露出什么肌肤,没有让人眼睛吃了冰淇淋,甚至是事后想想,好像所有在场的连个男的都没有,可自己偏偏得了一个新的绰号:仙魔女。
为何?仙女和魔女的统合体啊。
当吴喆以素白的旗袍,淡花的高跟鞋走出时,所有人都瞪圆了眼睛。
猫步的迈动,将女性的髋部引力充分地展露出来。
宛如s型的曲线,令她妩媚的身姿深深印入所有人的脑海。
“这、这……这几步路走的,这么看的我一个女子都觉得心痒痒?”有位妃子低喃道。
“不只是你,我也是……”旁边的一位妃子应声,而眼睛仍旧不转动,呆呆地看着吴喆。
从来没有见过妩媚如妖的女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清纯如水的少女,可两者偏偏结合在了一起。
要了命了!一众妃子心中大呼。
怪不得世子将选妃押后啊。众人自作主张地作出判断:有如此佳人在,别说没选正妃,便是选了正妃,君王也会废了旧正妃再迎这样一位娇娘!
有妃子突然想起不久前在宫中流传的诸多上佳诗词中的一句,低低吟念着出口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周围几位妃子下意识地微微点头。
这句话恰如其分,真真映景。
“呃……好像这句词句就是她写的吧?”有位妃子倒是知道来龙去脉。知道这句诗词是吴喆送给齐王的书法墨宝。
几位妃子一起暗自翻白眼儿。好家伙,这还有啥说的。居然早早便预料到如此结果了,看人家多有信心?
幸亏她不是和自己同辈份的。否则待她当上了正妃,岂还有我等坐宫待王的机会?齐妃早就得报,闲来无事也是远远瞧着这边。
凭借深湛的玄气,她自然瞧得不逊近距离的分明。此刻也是惊得合不拢嘴巴。
这丫头,竟然还有妩媚至斯的一面?
天生媚骨,莫过于此!
齐妃自感当年自己最风华之际,怕也不是她的对手。何况这丫头还没有长成呐!
家里的笨蛋小子。你必须加把劲儿了。齐妃甚至都恨不得连忙再发一封书信,敦促自己儿子要争气。
错过如此佳女,自己这当娘的都要为儿子惋惜。
吴喆注意到了众人的目瞪口呆,渐渐觉得不对劲儿,连忙收回了猫步,站稳了问道:“怎么样?谁还来试试看?”
“……”还是和刚才一样无人应声。而且连窃窃私语都没有了。
此女一出,何人还敢造次?
失败!
没有人喊好。也没有人拍马屁。
大家都把巨大的愕然藏在心里,冷场了。
吴喆忘了考虑时代。
太超前、太激进了。
虽然无可否认高跟鞋和旗袍是彰显女性美的利器,但却过于锋锐。
这就好像缺乏剑鞘的利刃,不能时刻都拿在手里,否则迟早就要伤了主人自己。
太锋锐了!何况还是进化机体的女体展示,简直就直接刺伤了在场女子的仪表信心。
这就是吴喆展现高跟鞋和旗袍失败的关键之处。
只是想不到的是。若干年后旗袍和高跟鞋没有在民间公开流行,反倒是成为了闺房之乐的道具。这在吴喆得知后,更是大大恼火了。
在一片安静中,吴喆讪讪地收场。
诸位妃子是深受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