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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254七子之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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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夫?威瑟斯朋胜!

观众惊呆了,人群席鸦雀无声。这一仗打得太干净利落了。人们只来得及看见一片火海以及一道隐没在火海中的急驰身影,然后,胜负已分。甚至,人们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仍然一个个张着大嘴吃惊的望着擂台。

突然,一道声音打破了沉静,也将呆中的众人惊醒了过来:

“光明之子!克里夫!”

“光明之子!克里夫!”

……

“光明之子!”

“光明之子!”

……

从这一天起,克里夫?威瑟斯朋太子的光明之子称号开始传遍天下!

就在克里夫挑战血牛骑士的同时,孟龙、雷克斯和哈雷也分别挑好了对手。

孟龙挑战的是一名幻兽骑士,就是昨天和打伤克拉拉的那位。其实从昨天晚上开始,孟龙就在琢磨着怎么才能让这位幻兽骑士输的很惨,非常惨。因为,就在昨天打伤克拉拉之后,这位幻兽骑士说了一句话:“别以为长着张漂亮脸蛋就可以到处嚣张,就可以让所有的男人对你俯帖耳。回去告诉那个什么龙,就说史宾塞的朋友替他报仇来了。”

所以,孟龙今天第一个就挑上了幻兽骑士。只是因为幻兽骑士要观看弗朗西斯科和维克托的比赛,战斗才拖到现在开始。

这是一名七级顶峰的幻兽骑士。幻兽是一头非常罕见的火眼金睛兽。身高过丈,浑身火红,体型甚至比雷克斯的火焰狮王还要雄壮。

火眼金睛兽长得似马非马,背上火焰般的鬃毛几乎垂到了腿弯。骏马的头颅上生出一根笔直锋利的独角,强健有力的四蹄不是马匹的脚掌,而是狮虎那生裂金铁的利爪。最让人吃惊的还是那双眼睛,开合间金芒崩散,传说可夜间视物,可破除鬼魅隐身之术。

火眼金睛兽是一种生活在昆仑大6南方迷乱山脉深处火山附近的魔兽,圣域以上的火眼金睛兽甚至能够长时间生活在火山内部。迷乱山脉是列熊族的地盘,列熊族和太阳帝国仇深似海,所以想要得到一头火眼金睛兽宠物不知要花费多大波折。

炎热的环境让火眼金睛兽一出生就自带火焰属性,它们善使一切火系魔法,几乎免疫自身等级以下所有火系魔法。目前它是七级魔兽,所以七级以下火系魔法几乎对它无效。不过火眼金睛兽有一个最明显的劣势是怕水。

能够拥有如此极品的幻兽,幻兽骑士本身自然也不会平凡。相貌英俊、威武不凡,身穿盘龙金锁甲,头戴虎纹啸天盔,手中的更是一杆传奇级别的追魂火龙枪。骑在幻兽上的骑士是威风八面,俾睨众生!

幻兽骑士正是亚特兰圣光学院的二号种子选手,仅仅排名在弗朗西斯科之后,也是此次交流赛亚特兰圣光学院寄予厚望的学员之一。强大的实力让幻兽骑士非常傲慢,尤其是听说孟龙只是一个二年级的炼金师后,更是不把孟龙放在眼里。

“你就是那个将史宾塞逼得远走他乡的孟龙?我看也不咋地吗!”

骑士傲慢如斯,眼睛都不屑向孟龙多看一眼,最基本的战前通名报姓更是直接省略。

“对,我就是孟龙。”孟龙针锋相对的说道:“咋地不咋地不敢说,不过当年史宾塞可是被我打得哭爹叫娘,跪地求饶,希望今天你可别学他的样。不然,你想找娘诉苦可不容易,那需要横渡龙神之渊,滚回到昆仑大6才行。”

“你!”幻兽骑士起的一声怒喝,催动火眼金睛兽就起了冲锋。

话不投机半句多,二人也不废话,一个指挥雪龙狮,一个催动火眼金睛兽,两人瞬间就翻翻滚滚厮杀在了一起。

孟龙今天也是全副武装。身上穿着雪龙狮内甲和土系皮甲、后背上背着惊虹宝剑,双手横持八级传奇武器冰煞长枪,左臂上还套着隐灵盾。而且不但雪龙狮来福被猛龙召唤了出来,金爪银鹏有福也飞在孟龙头顶,就连小进福,孟龙也让他悄悄躲进有福头顶的厚厚羽毛里,好随时进行偷袭。

孟龙今天是铁了心要给对方好看。

虽然火眼金睛兽强大无比,但雪龙狮的寒冰魔法却正是它的克星。来福的冰龙破压得火眼金睛兽的火龙钻不敢离身。火眼金睛兽的独角原本也很锋利,但有福周身的酷寒气息让火眼金睛兽不敢近身。

幻兽骑士的实力也很强大。手中的追魂火龙枪被他使的真如一头蛟龙一般,一头夭矫飞舞的火龙,盘旋在骑士的头顶身周,让空中伺机而动的有福和小进福竟一时找不到攻击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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