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有很多人都知道,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够比得上的,他的衣服和他的眼睛。
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拆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
金九龄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但他却并不是个第一流的有钱人,幸好他还有很多赚钱的本事。他精于辨别古董字画,精于相马,就凭这两样本事,已足够让他永远过着第一流的日子了。何况他还是个很英俊,很有吸引力的男人,年纪看来也不大,这使得他在最容易花钱的一件事上省了很多钱。别人要千金才能博得一笑的美人,他却往往可以不费分文。
所以他生活一向过得很优裕,保养得一向很好,看来着绝不像是个****上朋友闻名丧胆的武林高手,却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黄琦在见到金九龄的时候,也觉得金九龄看着像是个花花公子,但他却是清楚的知道,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要他黄琦找出金九龄是绣花大盗的证据,他黄琦没有这种本事,但知道就是知道,在只需要知道结果的情况下,并不需要所谓的证据。
金九龄是在黄琦和陆小凤两人立下赌约后不久到来的,或许他是来找陆小凤的,但他并不着急,起码来了后,没有马上说请陆小凤帮忙这等话来,显然他是个极有能力的人。
陆小凤知道金九龄消息灵通,他既然和黄琦已经立下了赌约,自然是要插手这个案子,当下便主动问道:“金九龄,对于那个绣花大盗,你知道多少?”
对于陆小凤的问话,金九龄如实回道:“六月初三的时候,第一个碰上他的是常漫天,而最近的一次,我知道的是在十三天前发生的案子,最近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
陆小凤点头问道:“可看出这人使的是什么武功?”
“看不出来!”
金九龄摇头道:“此人故意装上大胡子,穿着大棉袄,坐在路上绣花,为的就是要将别人的注意力引开,因而根本就不知道此人的真正身份是谁。”
陆小凤道:“这人要么很出名,要么常漫天、江重威认识,否则他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为的就是要隐瞒身份。”
金九龄道:“这并不是一件多难猜的事。”
陆小凤问道:“这人有没有在现场留下什么东西?”
“有,一块绣帕。”金九龄说着拿出一张绣帕来,缎子鲜红,上面绣的是一朵黑牡丹。
“这是他在平南王府的宝库中绣的。”
陆小凤接过来一看,绣的确实是极好,点头问道:“你确定他真的是在王府宝库之中绣花的?王府宝库,守卫何等森严,此人如何能够进去?”
金九龄苦笑道:“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进去的,也没有了能够猜出来,他一点线索也没有留下。”
“这却不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