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城门楼上的卫兵敲响清晨的第一次钟声,懒洋洋的城卫军们扛着兵器打开了城门。城门洞里的两人往税箱里投了钱,正要往城里走,突然听到一声大叫:“老爷!”
葛征回过头,只见老实敦克飞快地从城墙上跑下来,激动的热泪盈眶:“老爷,真的是您!”葛征一愣:“敦克,你不再店里看着,跑到这里来做城卫军吗?”敦克连忙摇头,太激动了,他有些语无伦次:“不是不是,老爷、老爷,我,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
荒漠妖精在一旁冷眼旁观:这就是先生所说的“随从”,哼哼,土得掉渣,瞧瞧他那一身衣服,那鞋子,一点品味都没有,哪里是一个贵族侍从的料。这样的人也配做聪明的荒漠妖精的对手?
康明斯用手指拈起自己的衣领朝两边拉了拉,让衣服看起来更加整齐,然后挺起了胸膛。他虽然穿戴整齐,可惜妖精一族向来和绅士风度搭不上关系,他和老实敦克站在一起,倒是很“般配”的。
“敦克,他是康明斯,你把西边的屋子收拾一下,以后我不在,你们两个正好做伴。”
老实敦克很友好的朝康明斯伸出了手,荒漠妖精判断,这是对手的怀柔计划,知道正面冲突不是自己的对手,所以想要以智谋取胜。康明斯一抬下巴:实在是太小看智慧的荒漠妖精一族了。
两只粗糙程度不相上下的手握在了一起,老实顿克憨厚的笑着,让人觉得有些傻。康明斯腆着肚子,微微抬起下巴,努力做出一副很有礼仪的模样,看上去很滑稽。
葛征暗自摇头,真的觉得自己有必要找一个能拿得出手的随从了。
城门打开之后,城内也陆陆续续热闹起来。三人走在街道上,两旁不断有门板声传来。第一声叫卖响起来,整个望山城好像突然之间醒了过来,各种声音在晨霭中敲锣打鼓陆续登场。
老实顿克一路上跑前跑后,葛征的归来让他极为兴奋。荒漠妖精对于望山城的一些特产很是好奇,一路上走走看看。葛征嗅着城里的味道,有一种久违的感觉。就在三人的陶醉之中,突然传来一阵吵闹声。
“小兔崽子,站住,我看你往哪里跑!”随着骂喊声,一个瘦小的身影灵巧的在人丛中钻来钻去,后面十几米,一个身材发福的中年男人推开人群追了上来。
小个子虽然灵活,可是毕竟身材柔弱,一个躲闪不及,撞在了一个胖子身上,咕咚一声跌倒在地上。后面的中年男人立刻追了上来,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随即用另外一只手狠狠地拧住了他的耳朵:“臭小子,小小年纪不学好,竟然偷东西,看我怎么教训你!”
“哎哟!”小个子一声痛呼,声音稚嫩,原来是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中年男人虽然很恼火,但是却也不像真的弄伤他。唯利是图的奸商固然不少,但是市井之间,也有很多心地善良的人。
他松开了手,一把抓住小男孩手里的一个玩偶:“还给我。”“大叔!”小男孩抱住玩偶不肯松手:“大叔我太喜欢多西了,您就行行好,送给我一个吧。”中年男人吹胡子瞪眼:“你说什么?你偷我东西,还要我把它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