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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目标蒙帝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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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弗罗拉伸出一个手指:“一千脉,也许还远。”

……这,一千两百公里以上,来回一个月还是少的,能不能成啊?

哪怕是骑马,从他所在圈子的骑马爱好者的法来看,也快不到哪里去。马并不像大众所想一样想跑就跑,如果要全天行动,只能走,偶尔慢跑几步,跑多了会累死。个人使用不像军事送信一般,可以每距离二三十公里有一个驿站用来换马,每天实际上能行动一百公里以上都是不错的马了。所谓千里马,只不过马的速度快,换算后一天能有千里路。普通马的奔跑速度一般不超过三十公里每时,大型比赛级马在冲刺时能接近六十公里每时,可那移动距离绝对不会太远。实际上超过一万米的全速奔跑对于马的负荷就已经到极限了,哪怕比赛级用马发生猝死都有可能,而且那些骑师的重量可能只有雷云的一半。用来赶路总不可能跑个十几公里让马停下来喘几个时吧!那还不如走,马走路的速度可比人快多了,也不需要怎么休息。

“有没有比骑马快的办法?”雷云出言询问。

“有,但是你用不了那种东西。”阿弗罗拉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为什么?”

“你太重了。”

一百三十公斤,加上背包二十来公斤,三十公斤的盾牌,还有一把双手剑大概五六公斤的样子,的确是重了些。即使对马匹来,他想要骑一整天也不可能,速度更快,也有可能意味着负重可能比马更低。

到双手剑,雷云把剑抬起来看。剑与普通剑不同,不是西式双手剑一般呈片状,它是一把双体剑,约十公分宽的剑身中间有一条几毫米宽的缝,缝中有几处支撑物连接两侧,两侧都是直刀的形状,在剑首处刀锋几乎贴合。而且它还是复合材料锻造的,剑锋附近有淡金sè,剑脊处则偏灰,连接处是银sè,整剑非常厚实,总重量却不到六公斤,不知是什么材料所制。剑没有装饰物,也没有铭文,除了剑身上有一些貌似锻造或冷却留下的不规则雪花状纹路,剑柄和直直的剑鄂都只用简单的粗布包扎。

将剑倒立着递给阿弗罗拉:“给你用。”

阿弗罗拉瞪大眼睛,侧过脸抬头看雷云:“你知道这把剑有多贵重吗?”

“不论多贵重,它都是给人用的。”在他看来,一把剑或是刀如果只用来装饰,它就再也配不上名剑之称,只能算做古玩。

听到他的话,阿弗罗拉默默的接过剑,轻轻的用手抚摸剑脊。她是知道这把剑的,是七八十年前号称最强勇者之人的佩剑!他也是个魁梧壮汉,体形比起雷也毫不逊sè,是个狂战士,只是当初不知道脑袋是不是被什么动物踢伤了,竟然敢一个人来找尼古拉大人单挑!结果很明显,他的装备几乎无损,人却很可能被尼古拉大人烧成灰了!

剑的剑锋材料被称作泰米尔金,阿弗罗拉只听过名字却从未亲眼见过,据能轻易的切开龙晶那种硬度的宝石!除了硬,它还很难加工,古籍上提到泰米尔金,是要架在熔炉之上,不停反复锻打,历经八个单月rì即一百九十多天才渐渐成型!

剑脊也同样不是简单东西,叫史莱姆金,同那些生活在jīng灵村落周围水域边的史莱姆一样柔软,史莱姆金所造的细棍,可以直接用来当弓弦!它用来锻造武器很麻烦,由于ìng质问题,随着时间过去,它会逐渐变成球形,因此还需要另一种很特别的材料来给它固化形态。就是剑身上那状似雪花的物体,它是碎纹钢,但其实并非是金属,是透明的,硬度一般,但仅仅只需极薄的一层,就可以用来给史莱姆金定型,还一个作用就是,任何金属都可以紧紧的与碎纹钢锻在一起,否则史莱姆钢不论如何锻造,都会逐渐变成一个个球分离出来。

这是一把无法用金币来衡量的剑,当初的最强勇者屠杀了两条龙的所有积蓄都花在这把剑和雷手上的盾牌上。或许是因此他才打起尼古拉大人的主意?

思考了一下,阿弗罗拉对雷云:“这把剑的颜sè太特别了,我们要先去找把剑鞘,否则光强盗我们就应付不过来。”

雷云挠了挠光头,有些不以为然。

“旁边不是有泥土吗?把剑弄脏不就好了。”

雷的脑子的确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弄脏了让喜欢干净的她怎么背?

阿弗罗拉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他。

阿弗罗拉没有带着雷云回城,直接到了城东的边缘区找了个木匠铺当场做了个木质剑鞘,呃,或者剑匣比较合适。

之后两人沿着城东的碎石路,找到了马屋,这次雷云注意到,原来马屋和马屋是在一起的,距离才不到一百米,中间只有一个茶馆之类的建筑。

掌柜看到雷云和他的大盾牌,建议两人买马车比较好。马根本驮不起雷云,出租的话没有一百脉以上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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