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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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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我曾经的理想就是当个老师,不过,我的能力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所以我来了这里。”

是啊,她是个善良的人,还是个和平主义者。希望她能平安的离开这该死的地方。

已经到了房门口,雷云没急着进门,面对面站着,他有感慨,弯下腰拉起斯芬妮的手,亲了一下她的手指,却没有把她的手放下。

斯芬妮又笑了,脸颊上带着奇幻的紫罗兰sè:“这样好奇怪,好像被大人牵着的孩一样。”

即使斯芬妮的身高也超过一八米,但她被牵着的时候仍然没有办法让手自然垂下。

“起来,你的手没有白天那么冷。”他记得白天尾巴被她的手抓的时候,她的手温度肯定比现在低几十度。

“我可以控制啊,最高能让温度接近十度呢!”

她似乎在暗示着什么,又好像没有,搞的雷云有冲动。

但他还是要克制下来,他知道自己也许没办法留在这个世界,没必要带给人伤心。不像罗格对待女人的态度,雷云即使在西方研究院待了近十年,仍然有些保守,不天长地久,起码交往起来也要相处个一两年才好吧。

其实他还有个问题没考虑到,他的身体做那事的时候肯定会处于高温状态,还好,他现在不用考虑那件事了。

“我先送你进门吧。”着,又往前走。

斯芬妮有奇怪,她刚才明明在他眼里看到了yù望之类的东西,为什么转眼又冷静下来了?不是火系的新人类都很冲动吗?她当然想不到雷云根本不是新人类或者变种人。

斯芬妮轻轻跺了下脚:真可惜,因为体质的关系,她还没有过男朋友,她的老师告诉她,只有火系的变种人才不会在抱着她的时候就失温,她觉得雷还不错,本来想找他尝试下的。

接下来气氛有尴尬,还好只有几步路。

雷云看着斯芬妮进屋后,才回自己的住所。

坐在床上,盯着自己的右手。手的内表面跟人类差不多,只是相对粗糙一,背面有一些红sè较深的鳞甲状角质,看起来,除了颜sè和鳞甲面积较,其实和铁血战士的手背有像诶!

他用左手按住自己的胸口,心脏在胸口右侧,而那种能量就是在胸口正中间传到手上的。

到底要如何练习呢?

他回忆了半天,都只能想起发热后的他动作比平时快很多,以及一掌拍在铁血战士胸口时,瞬间被加热膨胀的空气发生了爆炸,但那不止是空气,还有能量,属于他的能量。

血液循环加速是必要条件还是非必要的?前身作为一个猎食ìng生物,那么总有靠近猎物很近还没被发现的时候,他的脸长得与人类没什么区别,就无法使用“撕咬”技能,那么剩下的武器就只有尾巴与火焰能力。雷云站起来甩了甩尾巴尝试着攻击范围,又摇头坐下,一个猎食ìng生物会用屁股或者侧面对着猎物吗?

他能让能量在体外爆炸,加上那5中距离技巧,几乎可以肯定他的身体有办法,在没有血液加速的情况下,就能给猎物至少是受伤的打击。

这样的判断还是有误差,因为雷云不清楚前身的智力是什么情况,如果是个高智慧生物,他只要捡起石头去砸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利用火焰,而且高智商也更利于技能传承,并不需要像野兽一样用身体来记忆,使用频率也不会那么高。

随即,雷云又摇头,他马上推翻了用石头砸的推论。他之前对付铁血战士就是依靠本能才用出的火焰能力,明这种能力已经转化成肌肉记忆,完全不需要大脑来控制,就算前身是个高智慧生物,也一定经过常年累月的练习才会有现在的结果。

可惜的是,雷云从来没有看过把肌肉记忆反向转换成脑记忆的书,他相信地球上也没有这样的研究,因为没有脑记忆的强制作用,肌肉就不会去记忆比较复杂的传导及释放过程。

结果让雷云有尴尬,看样子这能力再自动使用几次,他才有机会去学习如何控制,而且他不能再让酒jīng影响了自己的记忆。但是没有酒jīng,雷云和前身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对格斗也完全不在行,真的能让火焰能力自动释放吗?成功之前自己就会先挂掉吧。

看来有时间必须去学一拳脚,希望他能用的来人类的拳脚技术。

对了,还要学会用鞭子,尾巴如果当作武器,最相似的就是鞭子了,虽然粗了,原理应该差不多。

另外,有设备的话还要研究一下为什么他的表皮细胞不惧怕高温和低温。还要研究血液和体细胞。

还有………………

想着想着,事情安排了一堆,侧躺在床上的时候感觉着悬在空中的腿,又觉得还需要一个便携式的大床才行,最好有个尾巴槽,能让他躺下!

nǎinǎi的,为神马里的家伙从来不会因为身高和尾巴而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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