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多么热血的壮举啊!
然而……人力有所穷竭,丧尸却没有穷尽。
那几个赴死的勇士仿佛海岸边的礁石,被潮水般的丧尸群一次次拍打,时而见勇士被丧尸淹没,时而伴随着一生怒吼,勇士又杀出丧尸群,时而又被丧尸淹没……如是再三,勇士们终于还是泯灭于丧尸浪潮之中了。
随着勇士的赴死,战局被强势控制下来。这时候,上官轩宇走过来说道:“王长官可曾听说过割肉自啖的典故?”
王强摇摇头。
上官轩宇继续说道:“古籍《吕氏春秋》上有一个典故,话说齐国有两个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有一天两人在路上不期而遇。
住在城西的说:‘咱们难得见面,一起喝酒去吧。’
城东勇士答道:‘行。’
于是二人踏入酒铺喝起酒来。
酒过数巡,住城东的勇士:‘咱们买一点肉来吃吃怎么样?’
住城西的勇士说:‘你我都是好汉。你身上长的是肉,我身上长的也是肉,还要另外买肉干么?’
‘好!好!’住城东的勇士说。
于是叫伙计拿出豆豉酱作为调料,两人便拔出刀来,你割我身上的肉吃,我割你身上的肉吃,纵然血流满地,他们还是边割边吃,直到双双送掉性命才停止。”
王强转过头,看着上官轩宇,开口说道:“人之愚勇,可到这个地步。”
上官轩宇点点头,说道:“一个不怕死的人,一旦发起疯来,绝对比丧尸还恐怖。一群不怕死的人,发起疯来,就算丧尸潮也只能避退锋芒。我们人类,能够在末世繁衍生息,靠的就是愚勇。”
王强不作答,算是默认了。
虽然见惯了生死,然而死亡的方式却让人感想不同。
像勇士这种轰轰烈烈的死,每一个目睹的人都难免会热血沸腾。
管军见自己的手下如此出彩,明显给了上官轩宇和王强很大的感触,不无得意地说道:“怎么样,我地火佣兵团虽然装备差一点,但胜在勇士甚多,我们可是出了名的敢打硬仗啊。”
说着管军继续吹嘘道:“像我这支敢死队的队员,虽然每个人都不是基因战士,但他们身体都很健康,在我们佣兵团最艰苦的时候,我也要保证他们的食物供给。我给他们发普通团员三倍的薪饷,平常时候根本不用他们出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所求的便是这一战之威。”
王强闻言,认真看了看管军,终于说道:“你带了一支好部队啊。”
临了,王强开口道:“仗打到现在,我也该干点事情了。”
说完,在众目睽睽之下,强哥儿抓起一枚導彈,向着阵前走去。
“他要干什么?”上官轩宇问。
“我哪里知道,高人总是高来高去。”管军答道。
只见王强双手抱着一枚導彈,瞄准了南面山道丧尸最密集的地方,然后投掷铅饼一样,将導彈扔了出去。
数吨之重的導彈啊,就这样被生猛地扔出去了!
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之中,導彈在空中横着画出了一道美丽抛物线,然后落入数百米开外的山道里,砸死了几十只不明所以的丧尸。
然后……没有然后了。
“这就完了?”管军一愣。
“好像完了。”上官轩宇也看不懂啥意思。
这时候,肖重姗姗来迟,腰间插着那把AK47,手里拿着支草绿色的火箭筒。
“强哥,给你家伙。”肖重将火箭筒递给王强。
“来得正好!”王强接过火箭筒,瞄准了前方導彈落下的地方,然后扣动扳机。
一道焰尾飞过,火箭彈飘忽而去,紧接着轰然一声炸响,然后没了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