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坐在奥迪车上的朱浩天脑子里想着叶剑南他们的安危,他们是魁夜小组的成员,他们不能有事,也期望他们现在能平安的活着。
想到这里,朱浩天就拧动了奥迪车的车钥匙,奥迪车的引擎就发动,他一踩油门,奥迪车瞬间就飙了出去,离开了这个名叫罗亚的小镇。
“唔唔唔!”这辆黑色的奥迪车在农场附近的公路上飞驰而行,在车尾卷起一阵又一阵的尘灰。
他此行的方向又是布加略镇,他知道叶剑南他们肯定还呆在布加略镇,又或者说,被络腮胡男子的人给抓起来了。
奥迪车一路飞驰,很快地,就顺利地抵达了布加略镇。[
当奥迪车停在布加略镇的时候,朱浩天感觉到这里的平静,血腥的教堂就在小镇的东南方,那里如果响起激烈的枪响声,在镇子上面的人定然能听到,可是这个镇子上的镇民,却是那么的淡定,就连一辆警车就都没有,这让朱浩天感觉了奇怪。
为什么没有警察来介入这件事,为什么没有人惊慌。
通过车窗玻璃却看见这些镇民各自忙碌着,完全没有恐慌的意思。
他看了一会儿,始终不能想明白,但是有一点他能确认,这个布加略镇肯定是络腮胡男子的地盘。
一想到这里,朱浩天就直接推开了驾驶位的车门走了下去,绕过奥迪车,走到了奥迪车的车尾,打开了轿车的后备箱,准备质问络腮胡男人的时候,朱浩天却意外地发现这个络腮胡男子竟然死在了后备箱里。
朱浩天见状,检查了络腮胡男子的鼻息和心跳,他果然死了,在后备箱里流了不少的血迹,这些血都是从络腮胡男子身上流出来的,因为他中了好几枪,是失去过多导致的死亡。
络腮胡男人死了,朱浩天的线索就在此中断了,他气恼地踹了轿车一脚,“妈的!”
骂完,他又四下的打量着,想知道叶剑南他们在那里,希望能及时找到他们。
络腮胡男人死了,朱浩天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随即,他又回到了驾驶位里,发动了奥迪车的引擎,直接驶去了小镇东南方向的那所教堂,他想知道那里还是不是有众多的尸体。
一分钟的时间,奥迪车就穿过镇上的街道,驶去了那所教堂。
到达教堂的时候,朱浩天通过车窗发现,这个教堂安静如常,完全没有尸体的存在,他顿时觉得茫然了,为何这里的尸体不翼而飞,还没有发现警车的痕迹。
他就感觉像做梦一样,不过走进教堂的时候,发现教堂里面墙上的弹痕还是存在,说明这里被人清理过,为了就是防止警方的介入。
在教堂里转了一圈,朱浩天一无所获,这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最后,他只能离开了这所教堂,上了那辆黑色的奥迪车,又发动了奥迪车的引擎,将车在原地调转了车头,然后就迅速地离开了。
回到了小镇上,朱浩天不相信找不到他们,他将轿车又停在了之前他和赵婉颖去的那个酒吧里,希望在这个酒吧里,能打听一点关于络腮胡的消息。
他在后备箱偷偷地给络腮胡男子拍了照,拍完之后,又将后备箱关了起来,然后疾步朝附近那个酒吧走了进去。
镇上的酒吧很小,客流也不多,此时在酒吧里,就是几个酒鬼,在那喝着酒,一边听着一名流浪歌手谈的吉他声,酒鬼跟着应和,一副快乐似神仙的样子。
朱浩天的闯入,并没有引起酒吧内里面人的注意,他们还是哈哈大笑,喝着杯子里面的美酒。[
谈吉他的中年男人唱了一首英文歌,朱浩天不知道是谁唱的,但不过这首歌在耳边蛮熟悉的,一时半会想不起来这是谁唱的。
朱浩天在酒吧里扫了一圈,然后慢慢地朝酒吧的吧台走去。
坐在吧台前的那个长脚椅上,对留着络腮胡的男子说道:“一杯啤酒。”
这个时候,酒吧吧台里面的调酒师才大量着坐在长脚椅上的朱浩天,看了一眼,才点点头,回应道:“好的,你稍等。”
须臾,一杯金黄色的啤酒就搁在了朱浩天的胸前,他低头看了一眼,然后端起酒杯喝了起来。
喝了两口,朱浩天就将酒杯搁在了吧台上,然后从兜里掏出了自己的手机,对调酒师说道:“嗨,我想给你打听一个人。”
调酒师一听,就立刻停住了自己的工作,转身看着朱浩天手里拿着的手机。
朱浩天示意的说:“你认识这个人吗?”
调酒师凑近一看,看了看照片里面的人,又抬头看了看朱浩天,“鲁布斯,有名的混蛋。”
朱浩天听调酒师这口气,就知道他认识络腮胡男子,立马追问道:“你认识他?”
调酒师回答:“认识,不光是我认识,整个镇子的人都认识。”
说完,朱浩天来了兴趣,他想了解这个络腮胡男子,可是摸了摸兜里面的钞票,发现自己身无分文,赶紧问着调酒师,“嗨,你知道这附近哪儿有银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