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侦探在想什么,”朱志伟卷起他那富有忧郁感的嘴唇,“他在想:‘老天啊!这就是舞男。他不是一个男人,而是填着锯末的人偶玩具。’有人买他,也有人卖,有时候还会有很多不愉快。然后还有那些男人,他们会说:‘你还指望什么?这个家伙,就是乱七八糟的人。靠着笨女人生存,连高尔夫球都不会玩。’有时候生活并不如意,但总还得过下去。你觉得呢?我们舞男是不是很可笑?”
知秋脸红了。
“我并没有这样想。”他说。
“你正是这么想,侦探,这很自然。”
“朱志伟不会玩高尔夫球,”谢婷婷友善地插了一句,“但他打网球和游泳都有一手。”
“别说我了。”朱志伟说,“真的,我不能理解割喉这件事。这完全不合情理。为什么林克要跑那么远呢?他从来都不爱走路,一走路就觉得很累。如果他真决定要自杀,他会在家里动手的。”
“而且他会用安眠药自杀的,”谢婷婷的金发晃动着,“我这么说是因为,他有一次情绪不好的时候把药片拿给我看。‘这就是我离开这个罪恶人世的办法。’他这么说,然后又念了很多诗。我告诉他别犯傻——当然了,半个小时过后他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用剃须刀割喉——不可能!”
“这真是太有意思了。”知秋说,“顺便问一句,”他想起了和夏想的那段谈话,继续说,“他的皮肤有没有任何毛病?我是说,他经常戴手套什么的吗?”
“哦,不。”朱志伟说,“舞男是不准有皮肤疾病的,那绝对不可能。林克的手长得很美,他可相当喜欢自己的双手。”
“他说过他的皮肤很敏感,所以他不刮胡子。”谢婷婷插话说。
“哈,是的!我可以跟你讲讲这个,”朱志伟想起了一个故事,“一年前他刚到这里找工作的时候,经理跟我说:‘看看他跳舞。’因为,侦探你要知道,另外一个舞者刚刚离开,走得非常突然,连通知都没通知一声。我看了他跳舞,然后跟经理说:‘跳得很好。’经理说:‘很好,我会试用你一段时间,但你不能继续留胡须了。女人们不喜欢胡须。谁听说过一个大胡子舞男?’林克说:‘如果我刮胡子的话,满脸都会长包的。’”
“是青春痘。”知秋说。
“对,对不起,就是青春痘。你要知道,一个长满青春痘的舞男,这也是从来没听说过的。‘好吧,’经理说,‘你就留着胡子在这待一段时间吧,等到我们找到合适的人再说。但如果你想要留下来,就得把胡子去掉。’林克就这样进来了,陪人跳舞,女人们都心花怒放。那胡须是那么与众不同,那么浪漫,那么不寻常。她们甚至从很远的地方专门乘飞机来和大胡子跳舞。经理说:‘胡子很好,是我错了。你要留在这里,胡子也留着。我的老天!这些女人下一步会想要什么?也许是长胡子?朱志伟,’他跟我说,‘你把胡子留得长长的,也许你会更受欢迎。’但我,不可能!老天给我的胡子根本就长不到那么长。”
“林克有没有剃须刀呢?”
“我怎么会知道?既然他知道刮胡子会长青春痘,那他一定试过,对不对?但有没有剃须刀,我不知道。你知道吗,谢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