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界处处与下界有着不一样的地方,像之前那样的魔牛,郝酝和阿斯特洛一路走来都碰到了好几头。
那些魔兽的天生魔纹,有一些连郝酝都认不出来,只能根据以往学过的基础来判断属性,但具体作用却只能根据实战来推测,或者将魔纹拓印下来再研究。
所以那些魔兽的尸体郝酝都没有浪费,印有魔纹的皮肤仔细切割下来收好,其余毛皮则洗干净叠放在一起,留着以后缝制衣服和皮甲用。
而魔兽的肉自然就落进了两人一兽的肚子里。
郝酝发现,越是等级高、实力强的魔兽,其肉质就越是美味。
也许是在修炼过程中,魔兽的肉-体被魔力反复淬炼,去芜存菁,天长日久,这些魔兽的肉就有一种天然的香味,只需加一点点作料就能变得无比鲜香可口,比郝酝以前吃过的一百多块钱一斤的进口牛肉要好吃许多倍!
自从好运城建立后,郝酝已经有很久没有自己动手料理食物了,在城内有歌佩妮这些立志成为大厨的妹子们,出了城还有拉菲尔之类的动手,完全不需要郝酝自己操心。
基本上,他只要坐等开饭就行。
吃货最大的幸福就是不用动手就能吃个肚儿圆。
这么看来……他这领主的小日子过得还挺骄奢淫逸的。
如今身边既没有歌佩妮,也没有拉菲尔,不过郝酝动起手来倒也不含糊,事关口腹之欲,当然不能潦草应付,五脏庙伺候好了,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好。
手生自然是有的,但野外烧烤的好处就是简单快捷,没有炖菜、酿制品那般复杂,只要切好肉片,在上面涂抹调味料,并掌握好火候即可。
不过几分钟,香味四散,郝酝都能听见自己咽口水的声音了。
还有阿斯特洛的。
阿斯特洛此时却在正经地用毛皮擦拭他的巨剑,看起来专心的很,目不斜视的。
要不是郝酝离得近,他恐怕都会忽略阿斯特洛吞咽口水的声音。
郝酝偷偷一笑,恋人正经的模样看起来特别可爱。
为了能让自己和心上人都能尽快平常美味,郝酝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有了之前的练手,他的动作越来越熟练,甚至可以同时用两只手刷酱料,然后翻动肉片。
烧烤的乐趣就在于自然轻松的环境下,可以随意尝试不同的香料味道,哪怕烤糊了也是一种乐趣。
没有餐具,他们摘了几片又硬又宽厚的树叶当盘子,然后阿斯特洛用小刀削了几根树枝作为筷子——这两年来,阿斯特洛已经很习惯用筷子夹东西吃了。
这一习惯也在好运城流传开来,尤其是在需要外出狩猎的队伍当中特别流行,大家都觉得这比带上一套刀叉勺子要简便得多,而歌佩妮还极有创意的发明了一头是筷子,另外一头是勺子的“筷勺”,更增加了那些野外工作者的用餐质量。
如今的歌佩妮……谁还记得她曾经是个射手营的一员悍将?
“笑什么?”阿斯特洛看见郝酝莫名笑了起来,不由好奇地问。
“我在想歌佩妮。”郝酝如实回答。
阿斯特洛皱了皱眉,语气里有明显的醋意:“想她干什么?”
“咳,我没别的意思,我是说……我觉得歌佩妮现在的手艺比我好了,这算是青出于蓝了吧?”郝酝连忙道。
阿斯特洛正经地说:“不,我觉得还是领主的手艺更胜一筹。”想了想又加了句,“我并不是在恭维你,亲爱的。”
“……”郝酝僵硬地笑了下,要是没有后半句的话,他还会觉得很感动。
“领主?”阿斯特洛无辜地眨了眨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