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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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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道:“为什么非要这根又旧又破的皮带?”

“这是十年前我哥买给我的。”他眼里亮晶晶的,吸了下鼻子,转头望向窗外,“阳光很好呢,我能出去晒晒吗?”在监牢里呆得久的人,都会错觉身上都发霉了。

老蔡看了他一会,挥手:“去吧,别打歪主意。”

“是。”他礼貌地鞠个躬,向门外走去。

门外飞进一只苍蝇,矮警察叫,快赶苍蝇出去,原来老蔡最讨厌苍蝇,要求部属在办公地点保持干净,要是被他发现会被不留情面的责骂。

噌地一亮,室内又阴了下来。

我叹服地拍手,由衷赞道:“好刀法,我已想不出本地还有谁能和你并驾齐驱。”

身后矮警察诧异道:“好刀法?我怎么没看出来,挥刀的姿势充其量就是个杀猪的而已。”

老蔡脸色凝重,深沉地望着王沧海溶入阳光的背影,“你们给我好好看着他,千万别给我捅漏子。”

矮警察不解队长为什么这样如临大敌地小题大做,犹疑着蹲下身子一看,悚然低呼了声,身子往后一仰,坐倒在地,舌挢不下。灰蓝色的地砖上,一只苍蝇赫然一剖两半,翅膀尚在扑腾。他半天才回过神来,喃喃道:“真是好刀法。”

这样的一刀,真可用快如闪电来形容。

我跟了出去,见他倒在墙根下坐着,让阳光懒懒地抚着自己。

我到他身边坐下,“怎么,很久没晒太阳了。”

“是有不短的时间了。”他脸色有种久不见天日的苍白。

“你的事我听说了一点,就是不明白一件事。”

“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杀人还要碎尸?”

“恩,我想听你说说。”我坦白承认。

他依着墙,眼光向着天上,神情落寞。

“我父母死的早,哥哥一手把我带大,要是有人欺负我,哥哥总是不顾危险保护我,有几次都被打得遍体鳞伤,但是我们穷得连买药水的钱都没有,记得当时我哭着看着他血流不止的伤口,哥哥却摸着我的头,笑着告诉我,要好好读书,千万别打架了,从那天以后,每个学期的考试,我的成绩总是全年纪第一。”

他感伤地微微一笑,眼神睿智,看得出来智商很高。

“但是我想,要是以后还有人欺负我们咋办,哥哥不善打斗,以后哥俩总不能被人骑在头上拉屎不敢抵抗吧,于是我悄悄练刀,没钱买刀,就用菜刀练,整天对着假想的敌人劈砍,久而久之我发现自己的刀法越来越快。”

“那年,街道上来一伙外地人,领头的叫豪哥,纹身的肩膀上总抗着一把沉重的鬼头刀,挨家挨户地收保护费,有不识相的人去警察局报警,在半路上就被打得残废了,打电话去报警,接线员却说没空管这些小事。”

“大家敢怒不敢言,我当时还读初二,不大懂事,有天放学回家见哥哥鼻青脸肿全身是伤地在涂红药水,我叫他上医院去包扎,他却忍痛说没事,问他为什么受伤,他说是跌跤,我半信半疑,心想跌跤怎么会全身头脸都伤的,出门去打水给他洗脸,就听邻居在交谈哥哥没钱交保护费,水果摊被人砸了的事,这水果摊可是我们哥俩赖以生活的饭碗啊。我当下二话不说,到厨房里拿了刀就冲了出去。”

我听得入神,见他身材不高,初二的时候自然更形瘦小,这样的躯干里却有着刚猛无畏的血气。

“身后听见哥哥着急地喊,老二,快回来,水果摊咱不要了,快回来。我听到这话鼻子一酸,眼睛都模糊了,回想起哥哥在烈日下炙烤,寒风里瑟缩,只是为了守这个活命的摊子,为了能赚钱让我读书,受了多少不为人知的辛苦。我真是越想越气,胸膛里的血恨不得都冲出来似的。”他咬着牙齿,怒气好象到现在都没有消。

“到了街头,那伙流氓正在桌球台旁边玩乐数钱,一个黄毛说,今天那个卖水果的傻B真好笑,抱着老大的腿哭,真他妈的没种。我大喊一声,你他妈的才没种,那伙人眼光齐唰唰地射了过来。”

一个瘦弱的少年,拿着把缺口的菜刀,站在夕阳余辉的街口,激动地喊,你他妈的才没种。而他面对的是一伙无恶不作的流氓恶霸,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胆色,年轻的血管里愤张着怎样的万丈豪情,此情此景已让人热血沸腾。

“那伙人纷纷丢下手里的扑克、球杆围了上来,当时我居然没感到害怕,于是就冲了上去,我砍倒那伙人用了半小时。”他说得虽轻描淡写,当时的惊险血腥却可想而知。

“等砍倒最后一个敌人,转过身来,面前突然亮得睁不开眼,一柄亮晃晃的宽背刀反射着夕阳的红光刺在我眼睛上,一个人周身也溶化在血色里。他就是豪哥,他介绍他自己是少林叛徒,呵呵,不知是不是自吹自擂,我现在在监牢里听得多了,出来混的个个都要给自己安排一个响亮的来头。”

“那豪哥厉害吗?”我话一出口,微微有点后悔,觉得自己问得像个好奇的孩子,似乎怕他轻瞧似的,我心里不知不觉,已经当他是个英雄了。

“豪哥的刀法倒也是一流的,刀沉力猛,我当时年纪小,刀一相交,虎口就裂了,连忙换了左手,再也不敢和他刀相撞,只凭快刀攻他下三路,我知道他身材高大,下盘必定不稳,身形远不如我灵活。”他处变不惊,还能这样冷静地分析问题,在一个初二的少年来说,实是难得可贵。

刀锋相撞击的叮叮当当金铁声震彻了倒满人体的街道,回响在少年的耳鼓。

“后来呢?”

“后来,他就带着他的一条断腿和一帮兄弟走了。”王沧海啊了声,“你看,说着说着就扯远了。”

我忙说:“不会不会,听得舒服。”

王沧海哈哈一笑,“嘿,还是你们好,我挺羡慕的,能好好读书,将来能有大出息。”

我说:“你也还年轻啊。”话音一顿,突然想起他的囚犯身份。

王沧海摆手说:“不说了,不说了,我认命,遇着那个贱人,算我倒霉。”

“你嫂子?”

“恩,刚开始还挺贤淑的,后来哥哥外出经商,就越来越不象话了,整天和男人勾三搭四,我劝过几次,反给她骂了回来。那天卖完肉回家就看见丑事。”

“我原也不想杀她,想教训下算了,等哥哥回来和她离婚罢,没想到她出言不逊说哥哥是个太监,办不了事,是个没种的男人。我当时就气急了,从篮子里拿出刀架在她脖子上,你别逼我。她轻蔑地笑,有种你就杀吧,你哥哥就不是男人,他的东西早就废了,是你害的,小时候他帮你挡人一棍,弄伤了那个地方,又没钱看病,就废了。

她一说完,我的手就抖了,哥哥从来没对我提起过,难怪哥哥对她百依百顺,低头看那男人跪在地上哭,饶了我吧,是这个贱女人勾引我的。女人啐了他一头脸,哭什么哭,和我一起死吧。我怔了半晌说,那这个男人有什么好?贱人不知廉耻地说,他的家伙很大,能满足我,我会很舒服很爽。她这话一说完,我一刀切了下去,正好切断她的喉管,气管里呛进血,呼哧呼哧地响,她还出了最后一口气,说做鬼也不放过我们兄弟,我恨从胆边生,心想那我就要你做鬼都不敢来找我。”悠悠地出了口长气,出神地望着自己的手掌,好象上面还血淋淋一般。

我听出一身冷汗,觉得他身上的杀气更浓烈了。

第十一章刀锋照魅脸

按照计划,我和老蔡、范晓娟、王沧海在太阳落山前来到范晓娟遇袭的巷子布置。

我和王沧海、范晓娟先行下车,正走到巷口,听得一声晴天霹雳般的兽吼,巷里窜出一条高大的犬类,足有半人高,骨架健壮,皮毛厚实,碧蓝眼珠森冷地闪着凶光,嘴唇流液,模样极其凶狠。说实话,我从未见过这样让人从心底觉得震栗、恐惧的动物,是种本能上临对危险生出的恐惧,一瞬间感觉生死仿佛操控在它齿爪中。

范晓娟吓得面无人色,躲在王沧海身后瑟缩。

王沧海紧紧刀柄,我按住他的手,低声道:“别惹事,镇定点。”

一个怪异的声音尖声道:“咯咯,你们找死啊,知道这是什么狗吗?”狗身后露出一个干瘦的男人,脸色青白,似乎用过化妆品,下巴刮得光光的,颈子上挂着条耀眼的拇指粗金项链,他的声音尖细得刺耳,“这是藏獒!懂嘛,土包子,要是被它咬死了本人概不负责。”身子扭捏,还做出一个兰花指。

藏獒之凶猛可博狮虎,是首屈一指的犬中之王,在藏边牧民用来防狼,高原上野狼凶残,早年曾发生过一个班全副武装的巡逻士兵被吃光的惨事,而藏獒却能震慑狼群不敢轻易侵犯,可见它的勇猛善战,被藏民视为神兽,佛庙里多有供奉,但其野性未泯,常致伤人,故政府不允许民众自由豢养藏獒。

这附近是居民聚地,这人妖不顾旁人安危,上街溜善攻击陌生人的藏獒。

王沧海瞳孔收缩,森森然道:“有钱就不叫别人活了?”人妖被他锐利的眼光吓退一步,干声道:“你,你想干什么。”

我暗暗摇头,王沧海杀机已动,照他的面相看,法令纹入嘴,额头纵列三条横纹,今生难逃牢狱之苦,正是因其太易冲动丧失理智所致,如若换个混乱时代,定是锄强扶弱的英雄豪杰。

藏獒最是护主,忽地扑了上来,王沧海一把将呆若木鸡的范晓娟推远,躲避中自己肩头上被利爪划出一条血痕。

藏獒和王沧海已互换方位,一人一兽对视,藏獒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爪子上尖利的指甲根根扣在地上,听得到摩擦粗砺地面发生的沙响。

王沧海的手还捉在刀上,一动不动地逼视着藏獒。

那人妖尖着嗓子,幸灾乐祸道:“你这个土包子,巴鲁,上,快咬他。”

藏獒身子一沉,作势待扑,但威猛的躯干僵持着不动,人妖跺脚催促:“上啊,巴鲁!”我却看出王沧海的凌厉杀气在和藏獒微妙的对峙中隐占上风。

终于,藏獒呜咽一声,竟夹着尾巴跑了,将人妖撞了个筋斗,摔坐地上,他不能置信地望了眼王沧海,白日见鬼般吓得连滚带爬地跑了。

范晓娟鼓掌崇拜地道:“好厉害,你真了不起。”

王沧海淡淡一笑,手缓缓松开了刀柄。

我仔细打量这条巷子的布局,窄巷是两栋楼间的夹缝,深深地延伸着阴凉的触角,发霉墙壁上铺设了许多线缆,路面上落满了垃圾、塑料袋,有些地面生出了绿苔,可见平常来往的人很少。

我要赶在太阳未落山前,在这条阴暗潮湿的窄巷里用事先准备好的青竹枝布成一个阵,竹管中灌满特制的朱砂,朱砂加二十七味药炼制,有驱魔镇邪之功效。

我将竹枝逐一插在地上,所幸地面没铺过水泥,土质紧密,却尚可插扎,小心谨慎地按北斗七星位置布下阵法,这个阵就叫作七星安魂阵,能抗邪魔侵袭。

范晓娟脸色煞白地坐在其中,双手合十,紧闭着眼睛不停念叨,神仙保佑。

王沧海手按刀柄笔直地站在阵外,低垂眼帘,一副敌不动我不动之势。

我和老蔡隐在暗处,老蔡脚边堆了一地烟头,看看天色,用肘推推我,“哎,我说这鬼怎么还没来?”我伸指在唇边,“稍安勿躁。”其实我心里比谁都紧张,这是我一手策划的对策,范、王二人若有闪失,我难免悔恨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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