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未办理,先有威胁之言,这金继忠果然学得了肃亲王豪格的用人驭人之道,就凭这一点,也远远比不上睿亲王多尔衮。
不过,杨树楷隐忍不发,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位拉大旗作虎皮的年轻人,少顷,才沉声问道:“肃亲王所言何事?”
“请杨先生日后将交于睿亲王的情报,也交一份于肃亲王。”
“情报不是我一个人完成的,还有你的父亲,而且主要由他负责。”
“这个你不用管,你只要把你收集的情报,交一份给我就行了。”
杨树楷略一思索,说了一个“行”字。他知道,今晚如果不答应这金继忠的话,那么,他就极有可能走不出这间屋子。
俗话说得好,光棍不吃眼前亏,经过二十年辽东铁血战争锤炼的杨树楷,还是懂的这一点儿的。
金继忠哈哈一笑,说:“杨先生果真识得时务,如果日后真有那一天,肃亲王是不会亏待你的。”
杨树楷自然明白,“那一天”这三个字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走在回去的路上,杨树楷心想,这金兴国脚踩睿亲王肃亲王两只船,心机够深的,滴水不漏,风雨难浸,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当狼加紧尾巴时,人们通常会把它当做一条温顺的狗而不加防备,可就在此时,狼会闪电般地扑上去,一口咬断对方的喉咙。
此刻,杨树楷拿着丁一民的遗信,紧紧看着稚气未消的女儿,沉声说:“信我已经看了,你先回去,过几天,我就去拜访知府王大人。”
丁茹娟见状,起身说:“多谢监军大人。”说完,就向大帐门口走去。
杨树楷忽然喊道:“请等一等。”
当丁茹娟回头看杨树楷时,只见他眼中饱含着泪水,眼神中充满一股特别的光芒,瞬间,她的心猛地一颤,怔怔地看着监军。
杨树楷极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轻声说:“以后,这样的差事,你还是最好不要来。”
丁茹娟不明白地紧紧盯着对方,眼光中充满了疑惑,片刻,杨树楷说:“如今,兵荒马乱的,世道不安宁,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我派几个人送送你。”
丁茹娟点点头,又说了一声谢谢,这才转身走出大帐。
看着女儿远去的背影,杨树楷再也忍不住,转过身,抹了一把泪水。少顷,他才镇定情绪,坐在虎皮帅椅上,又重新读起丁一民的遗信。
丁一民死了,可他的音容笑貌没有消失,他的风骨精神依旧长存,而洪承畴还活着,但他却成了大明百姓眼中心中可耻的叛徒,满清的走狗,也许,他会一辈子都背负这万古骂名。
如今,自己名为大明王朝胡杨台监军,横握权柄,风光一时,可实际上,二十年前,自己就是东厂的密探,而且,又是大清王朝的密使。
如果做丁一民,就必须背叛大清王朝,背叛睿亲王多尔衮,如果做洪承畴,就必须背叛大明王朝,背叛崇祯皇帝朱由检,何去何从,这真正难住了杨树楷。
直到中午时分,杨树楷才走出大帐,迎着明亮温暖的正午阳光,行走在宽阔的教军场,看见马金海等将领正领着军队训练,他脸上才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