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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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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每到大比之年,“榜下捉婿”的盛行,造成了一个强势的卖方市场,进士们纷纷“娶妻论财”。

榜下捉婿,就是朝廷放进士榜的那一段日子,按照中进士的排名,从状元开始往下,基本上都是明码标价。谁能够出得起相应的嫁妆,就可以让皇帝赐婚招一个进士女婿。

《铡美案》这段故事,实际上是讽刺大宋朝的这一套。只不过被改成了讥讽陈世美,成全包公包拯的美名而已。

大宋朝一代名相吕端,被毛伟人称赞为“大事不糊涂”,就因为女儿嫁娶的嫁妆问题,最后被逼无奈,只好把自家的房子给卖了。一代名相尚且如此狼狈,更别提普通百姓了。

淳熙年间,福州太学生黄左之与一王姓“土豪”交好,“土豪”承诺,如果黄左之顺利登科,就把小女儿嫁给他。黄生后来果然中选,娶了王家女后得“奁具五百万贯”。本是穷书生的黄左之,因为一场婚姻就彻底告别**丝行列,足见当时风尚。

大宋朝整个社会“以俭薄为耻”。生女儿的家长,只要女孩一落地,就得开始辛劳十几年,时时刻刻为她们的嫁妆操心。

史书记载,“娶妇之家,必大集里邻亲戚……仍分财帛银钱”。“倘不如此,则乡邻讪笑,而男女皆怀不满”,可见这事关乎主人面子和家庭和谐。

就连宋神宗的弟弟,杨王赵颢“有女数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不得不向神宗预借俸料钱。

作为不是皇亲国戚的其他人,为了招到一个好女婿,很多都是举债办婚,真是富了一个女婿,穷了一帮丈人。

对于宋朝家庭来说,不用娘家拿钱出来,就可以把女儿送出门,这积了八辈子德。李宪知道这些事情,所以才会大量招收女兵,成为百姓眼中的活菩萨。

在大宋朝组建军队,兵源最丰富的就是少女。可是“理学”居然让女人裹脚,让女人不能干活,更别提参军打仗,完全变成男人的玩物,程颐、朱熹等人祸国殃民到了何种程度?

唐朝虽然提出了“七出之条”,但是唐朝的女人可以提出离婚,自己的嫁妆可以带走,让居心叵测的男人啥都得不到,所以才会有盛唐之风。

大宋朝却倒行逆施,把“理学”凌驾到法律之上,严禁女人提出离婚,但是男人却有随时把女人赶出家门的权利。

在大宋朝,你只要把女人娶进门,得到大把财物之后,然后随便找个由头把女人赶出家门,所有嫁妆都是自己的。

《宋会要辑稿》记载,福建路提举茶司干官叶嗣立,为了钱财目的而娶了浙江海盐的寡妇,三个月不到就以七出之条,把这个寡妇扫地出门,然后“席卷其家财”,仁义道德丧尽。

夏家作为三晋商界巨子,一次嫁出去两个女儿,没有数千万贯的嫁妆,根本拿不出手。邀请相邻喝喜酒,派发红包还得千万贯。

自古常言:一个女婿半个儿。

自己膝下无子,老来就没有依靠。反正要拿出一大半的家财,所以夏经纶很早就存下了招婿的念头——用一对双胞胎姐妹花,给自己招一个可靠的女婿,这样今后才不会被族长那边欺负!

毫无疑问,要想不被欺负,只有三条路可走:一个是有权,一个是有钱,一个是有枪。

夏经纶已经失去了族长候选人的资格,权当然没有了。不能当族长,偌大的夏家财富就没他的份,钱也没有了。

逼上梁山一条路:夏经纶决心招一个有枪的女婿,如果谁敢欺负自己,就立马挑了他!

韦十娘最后说道:“夏珠、夏玉这对姐妹花,要嫁给一个大英雄。‘宁当夏家女婿,不做朝廷太子’,这是平阳府的民间俚语。我看天下一等一的大英雄,非公子莫属。既然如此,谭稹那厮凭什么在公子面前趾高气扬?所以我给他一个下马威。”

李宪听得晕头转向:“有你这么胡搅蛮缠的吗?夏家招倒插门女婿关老子屁事?”

韦十娘一指自己身上:“怎么会没有关系?你知道卜辙的铁枪营、我们女兵连的装备是什么?那是人家下的第一批聘礼!夏珠、夏玉仅仅从门缝看了公子一眼,当场决定给我们全部换装,你以为人家吃饱撑的?”

“来这里之前,我看公子和夏安民有说有笑,还说什么未来要如何如何,多少万匹战马的事情。以为公子已经答应了这门婚事,我当然要站在人家夏家的立场上说话。你现在反过来怪我,根本毫无道理啊。”

平时总念叨“世上没有白来的财富”,结果在关键时刻就忘记了。女兵连的全套装备都已经穿上身,卜辙的铁枪营一千二百人已经换装出发。

全副装备,再加上三千匹战马,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那都是人家下的聘礼,要把自己招成双胞胎姊妹花的上门女婿。

难怪夏安民对自己提出的所有条件都大包大揽,原来其中包藏祸心,设了一个圈套让自己钻。

难怪此前夏经纶让自己坐在主人的板凳上,原来夏经纶居然是自己的“便宜老丈人”!

现在老族长遇刺,自己居然是人家“孙女婿”的身份,应该怎么办?

嗡的一声,李宪的脑袋大三圈:“上当了,老子上了夏安民的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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