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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火头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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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刘云书李大雷一边聊一边往回走的时候,一个颇为剽悍的骑兵从他们身边绝尘而去,刘云书看到这名骑兵身后背着一杆小旗,小旗上写着一个黑色的令字,这几天站岗,他已经多次见过这种骑兵,知道对方是一个传令兵,但是这个传令兵跟他以前看到过的传令兵不太一样,旗帜和衣服的颜色不一样,马更健壮些,人也更彪悍些,隐隐带着一丝杀气,看他所去的方向,竟是正兵营的驻地,远远看到他直奔入正兵营辕门之前,无一人敢拦阻。

“好威风啊。”一旁的李大雷不禁羡慕道,“要是我们也能这样就好了。”

“威风个屁。”刘云书用枪干轻轻敲了一下李大雷的脑袋,“别看他们这种人今天威风,搞不好明天就嗝屁了,我们还是想办法弄点钱财,取个婆姨,找个没有战乱的地方过一辈子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这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

“嗯,二狗子去哪,我就去哪。”李大雷想了一下,很认真的说道,他才不管什么是幸福生活。

刘云书看着李大雷认真的样子,摇了摇头,真是个呆子,估计自己把他卖了,他还会帮自己数钱。不过这样的信任我的人,给我再多钱,我也不卖。

“喂,那边两个小家伙,过来给老子帮帮忙。”刘云书和李大雷正走着,经过一片营地时,一阵喊叫声从右边不远处传来。

刘云书打眼望去,才发觉不知不觉间竟然走到了火头营的驻地,只见不远处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嚣张的向他们喊叫。

刘云书一看那人就拉着李大雷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对方不认得他们,可刘云书却认识那人,正兵营火头军的头头,姓郝,是刘云书知道的农民军中资格最老的一位,他还有个儿子叫郝勇,在农民军中军部左哨认掌旗兵,要知道但凡在战场上,两军相遇,谅你神功盖世,也怕拳打脚踢,所以一旦接战,前几排士兵很快就报销了,而掌旗兵就更是打仗冲在最前面,目标最大,死的最快的兵,毕竟不管冷热战争,军旗都是一只军队军魂的象征和引领这只军队冲锋的方向,将敌人的军旗干倒可以有力的打击对方的士气,所以扛军旗的哥们自然会成为敌人重点照顾的对象,要是没有十分的勇武和上辈子积德是活不下来的。

不过掌旗兵虽然危险,但是回报也大,不仅奖赏颇重,而且只要多立几次功,就可以提干了,实为有志青年升职找死之必备职业。

“郝叔。”刘云书喜滋滋的跑到对方面前,就像讨要糖果的小朋友。刘云书心中暗道今天运气真是不错,正饿得前胸贴后背,老天爷就给自己送吃的来了。刘二狗为人机灵油滑,以前就给郝叔帮过几次忙,每次都能得到两个热乎乎的白面馒头。

“原来是你小子啊,我道是谁。”郝叔点了点头,接着道:“来,给老子搭把手,今天有大活,我这边人手不够,火头军的许多军士都被派出去准备去了,王贵那小子那边,你不用担心,我回头给他说声,今天你就不用给他干活了。”说着,郝叔将手中的木柄大榔头递给了刘云书,郝叔虽然不算什么官,但王贵还是不敢不卖个面子给他的。

“誒,好叻,您就歇着吧,我俩一定给您把事情办得妥妥的。”刘云书不敢怠慢,立马招呼李大雷开始干活。

看见李大雷一米八几的大个从眼前走过,郝叔眼前不禁一亮,叫到;“好一条虎背熊腰的汉子。”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郝叔接着问道。

李大雷对别人可不像对刘云书那么客气,站着也不说话,只是大睁着一双牛眼盯着不远处冒着白气的大蒸笼,里面也不知道蒸的是什么,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香味。

“他叫李大雷,是我同村,今年过完年就十七岁了。”李大雷不说话,刘云书却不敢怠慢,这可是咱的衣食父母,今天能不能吃顿好的就全看他的了。

“呵呵,饿了吧。”郝叔见李大雷不理自己,心中也不恼,看李大雷眼前盯着蒸笼不放,就知道他饿了,走上前去,从蒸笼里拿出四个热乎乎的馒头,扔给刘云书和李大雷。

“多谢郝叔。”刘云书接过馒头都差点哭了,这辈子都没有觉得热腾腾的白面馒头是这么的诱人。

“唔....谢...谢。”李大雷已经迫不及待的将馒头塞进嘴中,含糊不清的道谢道。

“来,小伙子,过来和老子一起把这几头大肥猪抬到那边的大台子上去。”郝叔看李大雷吃完了,就招呼着让他搭把手。

两个馒头下肚,李大雷对郝叔的敌意消减了不少,嗡嗡的应了一声,抬步走了过去,抓起猪腿,微一用力,一手一只,就将两只头大肥猪提了起来,迈开大步转生就走,丝毫没有要和别人共抬一头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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