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叫毛松的敌军揉了揉鼻子,怏然道:”是泥腥味,不是血腥味,班副你也太过紧张和敏感了吧!是不是上惯了战场,闻惯了鲜血的味道,让你的味道变得不正常了?”
另一个敌军朝四周张望着,使劲吸了几下空气,揉了揉鼻子,煞有介事地道:”毛松说得对,是泥土散发出的腥味,现在是下雨天,当然很容易闻到了,别一惊一乍的了,班副。”
怀疑的眼神在不停闪烁,那班副还真是个颇具实战经验的老兵油子,似乎不容易糊弄。
但见他一边用鼻子嗅着,仔细分辨杂混在空气里的各种气味,一边朝邓建国藏身之处搜索过来。
步履矫捷,目射精光,的确是个经历过大阵仗磨砺的老兵油子。
邓建国下意识地握紧81式刺刀,心弦随着这厮的逐渐靠近愈绷愈紧,他脑袋尽量深埋在草丛里,身体贴紧地面,屏住呼吸,压制心跳,纹丝不动,甚至连体内血液流动都被他给强行止住了。
敌军班副逼近他藏身之处不足两米远就停住了脚步,双目似箭,遍扫这片深草。
邓建国凭直觉便感触到对方那犀利的眼神,身上流露出的狂暴之气,但凡有过血火历练,生死考验后的士兵,眼神和气质必然迥异于乳臭未干的新兵蛋子,邓建国曾多次在沙场上溅血残命,自然能感觉得到面前的这个敌军班副是个狠主儿,那就更不能留他在这世上了。
邓建国被敌军班副威胁得遍体生津,心跳如鼓,杀机也从骨髓里挤压了出来。
“好了,班副,我们赶紧回去吧!再有十多分钟就该换班了。”毛松极不情愿陪他的班副在这里假扮猎犬,很不耐烦的催促着。
其实,靠近了邓建国藏身的草丛,敌军班副反而嗅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里的尿臭味实在过于浓郁,吞噬了邓建国身上散发出的血腥味和汗臭味。
班副怔愣一下后,嗯了声,怀着几许凝惑,带着两个士兵离去。
他们想就此一走了之,邓建国可不允许,因为邓建国在危险的极度威胁和迫压下,杀机就会浓烈得无以复加。
于是,他断然决定把这些个鸡鸣狗盗之辈送进地狱去,否则,他们若是再杀一个回马枪的话,能否忽悠得过去可就难说得很。
因为是在军营里,他无法像以往一样在贴身摸哨中用刀解决问题,因为用刀毙敌会有大量血浆飙射出来,血腥气四处飘散会引起敌人警觉,于是,他想到了用铁指锁喉手来捏碎走在后面的两个士兵,以袖箭射杀前面的敌军班副。
三个目标要同时击毙,速度不但要快,而且一定不能闹出动静。
就在敌军走到五米之外的时候,他杀机狂炽,猛地从草丛里长身跃起,弩箭离弦似的扑向后面两个敌军士兵。
相距五米远,他眨眼间就扑拢,双手一伸,十指箕张如钩,凶猛抓向两个目标的颈侧。
这一抓之势,当真有若电闪雷轰,速度之快,爆发力之强的确令人咋舌。
两个注定劫数难逃的倒霉蛋还在压低声音说笑,却怎么也不曾想到会含笑九泉。
当他俩甫一觉察到耳际刮来一腰劲风之时,邓建国的两只刚健有力的手已经锁住了他俩的脖颈,十根纤细的手指头牢固得宛若两把铁钳,相比钢爪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