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刚穿越来的时候,因为田老爹的关爱,因为李思远的宠爱,她竟然当成了理所当然而迷失自己本心,杀了人也从未做过噩梦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这实在是一件太过糟糕的事情。
是啊,她想明白了!经过这两次的失败,她懂得了许多:懂得了某些要不得的情绪,比如目中无人;懂得了某些必然会来的幸运,比如丁晓易。
人啊,在失去某些东西的时候必然会得到另一样东西,比如现在:
一个彪形大汉站在道路中间,左手一把大刀扛在肩上,右手掐腰冲着他们的马车吼叫:“给我停下!把钱财统统交出来!”
田郁表示无语了……话说这一路这种抢匪她遇到多少了?难道这个世界的人都穷的吃不起饭了,所以都改行做抢匪?看着不像啊!这一路上或多或少也遇到些平民百姓,看他们生活的挺好啊。
刷一下掀开车帘,起身出了马车跳下地,上前两步咬着唇微眯着眼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大汉,轻叹口气微微摇头,太没职业素养了!
“你应该这样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样才对嘛!”顿了顿满脸嫌弃的指着大汉又道:“你看看你,除了手里拿了把刀,除了身材魁梧了点,除了长得确实‘匪’了点,那里像是一个劫匪了?说出去我都替你都丢人!”
被田郁这一通批评,大汉突然忘记了本来的目的……跟着田郁的话一点一点看遍全身,瞬觉自己确实有点对不起劫匪这个行业。
再想刚才田郁说的那话,细细一回味,可不就该这样说!莫非这是碰到同行了?
不对!差点被这娘们忽悠了!大汉惊觉被耍了,正要开骂,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哈哈!这话说得好,我喜欢!”这声音可以很明显听出是女声,但是却带着男性该有的浑厚。
随着声音而来的,是一个一身利落黑色短装的女子,似散未散的长发配上那英气的面孔,活脱脱就是侠女的最佳装扮啊!
侠女没去管那劫匪,倒是一步跳到田郁面前、伸出一只手臂搭上她的肩膀,惊喜道:“我一直以为这世界上只有我明柒色一个女子是可以不惧怕任何人的,没想到今天竟然被我找到一个志同道合之人,啥也不用说了我明柒色决定要和你结拜!”
可真是够糟糕的,她这都还没说一个字呢,那边人家就决定要结拜了……话说大姐,您能问问本小姐我的意思不!
她叫明柒色?这名字挺好听,很符合她的做派……唉,果然老祖宗说不该以貌取人是不对的。不过她这性格,她喜欢!
然后,这一天,不管田郁同意还是不同意,总之,她多了一个结拜姐妹,安然多了一个姐姐。
至于那个抢劫的劫匪……本就彪悍的身形变得更加臃肿,手里的大刀也断成了两半……嚣张的气势也变成他嘴里的娘们特有的扭捏……她发誓,绝对不是她下的手!
不得不说,自从有了明柒色的加入,他们这两个弱势组合瞬间改写了命运。走到哪里都是她们帮助别人欺负别人,再没人敢欺负过她。
更要说的是,明柒色武功特别好,不论是飞檐走壁还是水上漂,都是无人可及的。田郁心里羡慕,硬是缠着她也学了几招,别说耍起来还真是有木有样的。
从安然那里听说田郁做生意被人给坑了,明柒色直嚷嚷着要去给她讨回公道,不过被田郁给劝下了就是了。
和明柒色一路这段期间,田郁别的没看明白,有一点倒是看得清楚:明柒色这个人,非常乐于助人为乐!就是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是她的其中一“乐”……
不仅对助人为乐非常感兴趣,就是对于惩奸除恶这件事也是非常的积极!若是被她听到哪里有人欺负弱小,她必定第一个赶到!若是被她知道谁家贪污受贿,她必定第一个赶到!
啥?你问赶到干啥?傻啊!掏空他们家小金库帮他们做善事呗!
知道田郁身上银子不多,也知道了安然是田郁捡来的小乞丐更是没钱,明柒色自觉担任起大姐姐的责任,吃喝一应全是她来出钱!
至于钱都是哪里来的……哎哟!这个大家就不要计较了嘛!
走走逛逛时间过的飞快,这一次她们来到一个边陲小镇——原木镇。也不能说是边陲小镇啦,主要是,这里是北夏和西夏交界之地,属于无人管的地带。
因为无人管,所以这里什么类型的人都有,不管是黑道的白道的大街上随便一抓一大把。若是你够幸运,还可以结识这里的领导者——鬼阎王
但,据说这个所谓的领导者,十天起码有九天是不在的,唯一在的一天还是不允许别人打扰的。所以想见他,估计难度不是一般两般的大。
这个地方明柒色第一眼便喜欢上了,直呼这里就是她的天堂!田郁倒是不这么认为,着个地方明显乱的不像话,瞧瞧瞧瞧,不远处那一堆堆的是在干什么?赌博?竟然敢明目张胆的在大街上赌博?她只能说,胆子真大!
那一浪一浪的叫好声又是什么?我去!竟然是打架!喂喂喂你们这些人,不帮忙拉架就算了,竟然还在边上叫好!真是没有同情心!
还有那个……这个……瞧瞧瞧瞧,这乱成什么样了,真的适合他们呆?明柒色这家伙一定是在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