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胖子都会打个电话询问辣辣回来了没有,刘学友都麻木了,在电话那头道:“还是没辣辣的消息,算了小胖,以后辣辣回来,我给你打电话得了,瞧你天天打过来我也揪心。。。对了,上次苏颜那丫头问我能不能找到你,不过我不知道你固定电话到底是哪一个,每次我这边显示的号码都不一样。。。”
胖子也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习惯用公用电话,仿佛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已经融入骨子里了。
想了想,胖子道:“以后你就打我这手机吧,不过苏颜那丫头找我准没好事儿。。。嗯,刘哥你明白的,千万别把我号码告诉她,就说你不知道。。。”
挂断电话,胖子继续往前走。
包租婆已经出去几个月了,按理说散心也散得差不多了吧,怎么还不回来?
到了叶爽指定的不眠街,胖子怔了怔。
此地是一个新兴的街道,说白了就是一小吃街,据说二十四小时都有摊位营业,“不眠”二字由此得名。。。只是胖子不明白,像叶爽那种富家女为什么会选这种地方,他都已经做好了在大酒店被痛宰一顿的心理准备。
见到叶爽的时候,胖子又怔了怔。
这时候的叶爽刚好背对着他,正四下张望着等候帅哥胖的到来,顾盼生姿。天气有些冷了,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薄毛衣,下身是随意的牛仔裤。
如此简单装束,却让任何路过附近的男人都忍不住身形停顿一下,或贪婪或赞叹地看了看那性感到极致的背影。。。这样一个背影,任何性取向正常的男人都抵挡不住。
那个女人,简直是天生的衣架子,任何时装穿在她身上都说不出地光彩照人。泛白的牛仔裤下那两条充满爆发力,而又修长到了极点的美腿,直接让无数人鼻血暗涌。
回头看见了胖子,叶爽嫣然一笑,好像很开心。虽然她的脸并不漂亮,但笑起来的女人都是迷人的,这一笑,似乎无形中有一股火辣的热流驱散了空气中的冷风。
上上下下打量了帅哥胖一阵,叶爽嗔道:“穿得这么正式,你不知道这条街是干嘛的?”
嘿嘿笑了两声,胖大官人没说话。。。事实上,长期不出门的宅男胖哪里知道这些,他以为要吃大餐,心爱的小甜甜特地为他挑了这身黑色的正装。
眼里闪动着狡黠的光芒,叶爽继续追问:“罗小胖,陪我逛街,你家小甜甜不会吃醋吧?”
单纯胖十分诚实:“我跟她说了中午陪你吃饭。”
认真地看了帅哥胖一眼,叶爽看到的是淡淡的而又坚定的自信从容,暗叹这个男人果然有一套,想必早就把他的女人征服得妥妥帖帖,绝非那种畏首畏尾的宅男可比。
真是个琢磨不透的男人,就像当年的“他”一样!叶爽心里幽幽叹了一声,不过这姑娘性子豪爽,很快扫去了心中的阴霾,大方道:“罗小胖,我已经想好了,我们就从街头开始,一路吃到街尾,看谁吃得多,怎么样?”
一说到吃,胖大官人就是专家了。他略微估摸了一下,从街头吃到街尾,像他这么拉风的男人,顶多也就半饱。。。撑死了大半饱而已。
很担忧地看了叶爽一眼,淳朴胖慈悲为怀道:“我是没问题,不过,你吃得下那么多吗?”
叶爽笑得very豪气,那完美的胸脯挺动了两下,道:“别小看我,想当年,本姑娘也是吃遍一条街的彪悍小女子!来,我们开始吧!”
说着,两人从街头的羊肉串开始,一通胡吃海吃。
时光匆匆而过。
吃到大街中央的时候,胖子发现自己错了,内裤都错掉了。叶爽那丫头居然有阴谋,每样都只吃一点,浅尝辄止,照这种效率,坚持到街尾应该没问题。
不过,胖子还是很欣赏叶爽,因为这姑娘居然吃了一块猪头肉,而一般的美女都不吃这玩意儿。。。胖子感觉very地有亲切感。
吃到大街末尾的时候,叶爽发现自己错了,胸罩都错掉了。胖子那个贱人,明白了不拿他当外人,吃起来压根儿不嘴软,姿势也相当不雅观,浑然忘记了他是身着名牌正装的“奸托蛮”。
不过,叶爽还是很欣赏胖子,因为那家伙吃东西的样子一点都不做作,而一般的上流公子来这些地方要么一脸嫌恶要么就做做样子凑合吃一点。。。叶爽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真诚,特别是吃猪头肉时的笑容,仿佛在凝视着初恋情人一样,那么地清澈和纯真,让她在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内目眩神迷。
两人坐在街尾的馄饨摊边,不约而同地抚摸着肚子,看来俩人都顶不住了。就在抚摸的瞬间,二人彼此看了对方一眼,很有默契地微笑,继而演变成捧腹大笑。
叶爽看着笑得阳光灿烂的帅哥胖,微微有些发呆。
在她的记忆中,罗小胖嘴角总是习惯性地有一丝笑意,这恐怕并非发自他内心,而是一种惯性,或者说一种掩饰的手段。
此时此刻,她从胖大官人的大笑中看到了那一闪而逝的落寞。她想,任何成功男人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血泪史。而眼前的罗小胖,身后也许有着让她想象不到的故事。
从前,叶爽只是当胖子是一个神奇的男人,一个可以带给她希望的男人,一个有可能治好她隐疾的男人。。。但是现在,她很想去了解这个男人,然后尽量抚慰他隐藏在背后的创伤。
一切都发自内心,在这神奇的一刻。
而现实残酷的地方就在于,这个世界每个成年人都有着层层伪装,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你想要让另一个人敞开心扉,就得接近对方,取得对方的信任,等对方的伪装去掉之后,才能获悉那不为人知的秘密。
叶爽虽然直率,却并不莽撞,她知道自己和帅哥胖还处于初级阶段,刚刚才建立起一丝信任。她不想破坏眼前这难得的美好气氛,所以忍住了没问。
胖子也在看着大笑的叶爽,微微有点发懵。
在他的记忆中,只有辣辣才会这么不顾旁人眼光地大笑,没想到叶爽也可以。
胖子想,在叶爽奔放的背后,应该掩藏着很深的痛苦吧?
泣血症的病因,就是太过思念某些人而造成的。普通人想得这种病还有点难度,因为非得那种至情至性痴心到极点的人才可能患上这种病。思念到极处,那就是一种无法治愈的病,有人一夜白发,有人积郁呕血,这些都是明证。。。而胖子相信,从叶爽的情况来看,她应该不是思念亲人,而是思念一个刻骨铭心的男人。
到底是哪个人,将她变成了今天这幅模样呢?
胖子有点八卦地想问,不过他忍住了。
还是等以后治好叶爽的病,到时候再说吧。
这时候,一个微弱惊慌的声音传来:“抢劫啊~~!”
放眼望去,呼救的是一名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她的提包,落在了一个染了黄毛的小混混手里。那牲口抢了提包,马上拔足狂奔,往人少的地方跑。。。这人少的地方,刚好就是街尾,离胖子所在的摊位很近。
胖子刚想出手,突然窥见远处冲来了两名巡警,顿时松了一口气,像这种小毛贼,警察叔叔应该能搞定。。。对于某个没有真实证件的黑市户口来说,能不和条子有交集最好,别一会儿见义勇为被警察叔叔拉回局子里发荣誉勋章,那问题就大条了。
哪知道叶爽没管这么多,一个箭步就追了出去。
快!这是胖子唯一的想法,从叶爽的起步到冲刺,爆发力惊人,明显也练过。
等帅哥胖感慨完毕,叶爽已经一腿将那小贼踹飞了。不过这还没完,一把抓住那牲口,绝大多数人看清楚叶爽出手的,只听到一阵“咔嚓”的声音,耸人听闻,让人头皮发麻。。。毫无疑问,那小贼的肋骨起码断了三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