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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考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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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成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相当于今天的考勤。

张居正在当首辅大力推行改革,搞出了一整套的制度,但是张居正很清楚,制度是次要的,执行是主要的。万历时期,大明朝经过将近二百年的发展,封疆大吏除了想法设法的捞银子,享清福,没几个愿意干实事。指望着这群懒汉突然良心发现,辛勤工作,那就是天方夜谭了。

于是,张居正想出了一个办法,具体来说,就是记账。比如是一个知府,在年前的时候就要把今年想要完成的工作一一列明,抄录成册,自己留一份,然后往朝廷,甚至说是往张居正那送一份,到了年底,就是秋后算账的时候了。

其实我怀疑秋后算账这个成语就是从这个地方来的。

到了年底,知府和张居正留的那份册子一对,要是都做完了,当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没过完,那么就恭喜你了,现在是知府,明年就是县令了。

如果你到了县城还是如此吊儿郎当的样子,对你的处分依然如此,直到你卷着铺盖滚蛋。

该法令的适用范围无穷大,从中央六部到边远山区,如不照办,一切都是要按照规矩处理的。

按照以往约定俗成的惯例,新官上任三把火,雄心勃勃一回,烧完之后也就完了,有些官吏也就不在意,以为咬咬牙就挺过去了。可是这次,他们把牙都咬碎了,也没有等到完成的那一天。

看似这个条例是非常的完美,但是,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只要是人想出来的制度,肯定就会有缺陷。而这个缺陷不是出在下,而是出在了上。

张居正作为当朝第一宰辅和实际的皇帝,这次可是动了真格的,真格到了令人恶心的程度。比如万历三年,有地方府县官吏反应,赋税实在是太难收了,你说十万就十万,要是遇到了天灾**,农作物歉收什么的,你让我上哪给你弄银子去。

张居正接到了奏折之后回家想了想,觉着下面人反应上来的问题也确实是有道理。于是在很民主的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又颁布了一条规定,从万历三年开始,各个地方的赋税,只要是收到了一定的数量,就算是没有收全,也不问罪。

但是这个一定的数量,张居正给的十分明确,就是九成,哪怕是少一分都不行。

这不明摆着把大家当白痴涮着玩吗?要是能收到九成,那还能叫苦吗?可是张居正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收不收得到,那是你的事,处不处分你,那是我的事。

第一次被当火锅底料的,是山东的几个难兄难弟,运气实在是不太好,死收活收就是没有收全,最为搞笑的就是,其中的某一位仁兄,收到了八成八了,可是剩下的就是收不上来了,还是被张居正咔擦一刀,降职处分了。

考成法,算是张居正的得意之作,改革的主要内容,即工作指标层层落实,完不成轻则罢官,重则问罪,坐牢杀头,令各级官员闻风丧胆。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有效的提升了明代各级官员的工作效率。

然而,考成法有一个十分严重的缺陷。

比如,朝廷今年要收一百万两的税银,分配到了浙江,就是三十万两,这事就是户部浙江司郎中来管,由他监督执行。

郎中接到命令,就会传给巡抚。巡抚就要去找浙江布政使司大人,要求其限期之内收齐。

浙江布政使自然不会闲着,把任务分配给各个知府,限期收齐。知府又传达给知县,限期收齐。知县回去再召集衙役,命令其限期收齐。最后衙役就是干活的人,挨家挨户的上门收税银。

自明朝开国以来,一直就是这么个收法,看上去成效还不错,两百多年间,还没出过什么问题。

可是考成法一出,事情就出麻烦了。

原先是帝国中央下达命令,地方执行,遇上个天灾**,就执行不了,这也好商量,反正是三年一次的考核,政策灵活掌握,今年完不成,明年努力干。

但是考成法一出来,就不行了,给多少的任务,必须要在今年就完成了,缺斤少两你就要自己补上,补不上就要下课遭罪受罚。

这下就要了老命了,衙役收不齐,连累知县,知县在连累知府,知府连累布政使,要一层一层的追究责任,大家都是穿在一个绳上的蚂蚱,出了事,谁都跑不了。

与其自上而下垮台,不如自上而下的压台。一声令下,各地官吏纷纷行动起来,不问事由,没有借口,单位时间之内必须要完成任务。

于是顺序又反了过来,布政使压知府,知府压知县,知县压衙役,衙役最后就只能压榨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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