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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凄凄惨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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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后知后觉地应了一声,遂抬眼望向他,奇怪道:“没有啊,我很好。怎么了?”

闻言,红绛深嘴巴一瘪,委屈不已:“那咱们换个菜谱好不好?我已经吃了五天鸽子了,不想再吃了。”

“挑食?”眉梢轻轻一挑,我揪走了企图找红绛深分一杯羹的浣熊,“可是这几天老有鸽子主动送上门来,不吃白不吃不是。”

红绛深愈发委屈了:“我错了,我不该瞒着你,悄悄与南红通信。你饶过我吧。”

见他认错态度相当诚恳,我不由笑眯眯地摸了摸他长出数寸红毛的脑袋:“乖,明天炖鸡汤给你喝。”

欲哭无泪地呜咽着,红绛深认命地埋下头,继续喝鸽子汤。

在城里停驻近一月后,红绛深的箭伤终于好了个大概。隔日,我们动身前往金陵城。

据说在数百年前,有一位奇人来到四国中心,建立了金陵城,后又在城中修建了一座恢宏无比的行宫,并在行宫之内颐养至天年。发展到后来,金陵城不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而是一座独立的城市。

城内没有所谓的王孙贵族,只有众多武林门派。每隔五年,金陵城就会发出一次英雄诏,邀四国武林人士前来参加武林大会。届时折桂之人,便被封为武林盟主,享有入住金陵行宫、统领金陵城的权力。

今年立冬,正是武林大会召开之时。

我当然不会提前透露此次金陵之行的目的所在。

抵达金陵城已是十一月份。

寒气四侵。

往年这个时候,我都是宅居在府内,与悉语一起窝在房中,或是谈天说地,或是吟诗作赋。倘若有寒雨降下,悉语便会为我拉上一曲音色幽咽的二胡,我则会一边逗弄浣熊,一边笑她多愁善感。一旦取笑过头,悉语定要抛开二胡,不顾形象地插腰怒目我。

不过我一点也不害怕悉语的怒目。因为她总是前一刻气得不行,后一刻却已忘却干净。再者,宫空和李时一那个白痴老是喜欢隔三差五地上门来打搅我,悉语又从不在人前同我闹别扭。所以说,悉语比从小惯大的浣熊好哄多了。

老实说,我真的有些想念悉语的二胡。

也不晓得兰陵息那个老不死的家伙把我家悉语拐到哪里去了。

唉。

既是已经进入了金陵城,我们自然没必要继续乔装。

于是乎,在遍布五大三粗的武林人士的金陵主街上,突现两名貌若天仙的男子。

我一直以为,“粗服乱头,不掩国色”只会出现在诗词之中,却不想红绛深竟以本身演绎出素袍光头同样可以是国色。

佛家有拈花一笑,一言一颦,皆是出自不容侵犯的庄严。红绛深有敛衣一笑,一袖一毫,无一不是竞态般若百年韶。

却也都是叫人只敢远观不敢靠近的绝色。

直到光头红绛深长出头发来了。

是的,红绛深长出头发来了,一个半月前被我剃成了光头的红绛深居然长成齐耳短发了。这让我很是火大。我甚至怀疑红绛深是不是背着我偷偷用了增发素,不然他的头发怎么会长得这么快。

言归正传。

当下最流行的是什么?是长发飘飘。长发飘飘流行多久了?在我还没生下来以前就开始流行了。流行趋势长期没有变化的弊端是什么?是审美疲劳。审美疲劳会导致什么?一旦出现新元素,原有的潮流便会遭受到致命的冲击。

所以说,齐耳短发的红绛深的回头率比我高了太多。

总而言之,我睨着身旁的红绛深,不是一般的火大。

明明我不比红绛深难看好么?

无比怨念的我当然不可能给红绛深好脸色看。甚至于在客栈只剩一间豪华套房的情况下,我毅然决然地订下了豪华套房,然后把跟在屁股后面的红绛深踹出了房间。任凭红绛深趴在门外叫得比小兽还要凄惨,我自挂着门栓在房内精心打扮。

让你短发让你短发!居然敢比我更引人注目,看我不弄个更好看的造型出来,把你的人气抢个精光!

不过想是这样想,若真要比红绛深出彩,我唯有使出卑鄙手段——穿女装。

嘛,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此乃亘古不变的大道理不是。

“上一会说到啊,这席家家主席牧修冲冠一怒为红颜,带领大军血洗黑风寨,将心仪之人救出,顺带救下了同困寨中的东华重臣。本该是扬名立万的壮举,却不想东华帝王竟以莫须有的罪名削去了席牧修的定国大将军一职,更将其心仪之人秘密处死。说来心寒,处死此女之人竟是那为席牧修所救的东华重臣,户殊书。说到这户殊书,他可真是个为害人间的人物,为人放荡不羁、好色成性不说,还多次猥亵朝中大臣,就连东华帝王也不放过。这般不耻之人,也不知席牧修中了什么邪风,竟视户殊书为知己,经常一起把酒言欢,最后却落得个引狼入室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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