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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1章 出兵讨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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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1章出兵讨贼(一)

张献忠,字秉忠,号敬轩,出生于陕西省定边县郝滩乡刘渠村(古称柳树涧堡),张献忠少时曾读过书,成人后参军,曾当过延安府捕快,因事革职,便至延绥镇从军。因犯法当斩,主将陈洪范观其状貌奇异,为之求情于总兵官王威,重打一百军棍除名,从此便流落乡间。

从这段描述来看,明末二大革命领袖之一的张献忠同志是公安警察出身,考虑到一般社会发展的规律,估计在担任警察工作期间,敲诈勒索,包娼窝赌的事情肯定没少干,不然也不会因事被革职。这样的人放在今天那就是一个社会寄生虫,送到军队里也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所以很快就犯法当斩了,不过后来因为长相奇异(估计和人类长得有些不同),所以有人求情(估计是为了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从此变成了流民。

这种从事过公职流民才是最有威胁的,因为他清楚统治阶层的运作规则,他知道统治者看似强大的外表下面的虚弱和糜烂,所以张献忠同志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参加革命工作。

李自成,原名鸿基,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世居陕西米脂李继迁寨。童年时给地主牧羊,曾为银川驿卒。明思宗在1628年(崇祯元年)驿站进行了改革,精简驿站。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撤,失业回家,并欠了债。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后由亲友救出后,年底,杀死债主艾诏,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能不死,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1629年(崇祯二年)二月到甘肃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投军。当时,杨肇基任甘州总兵,王国任参将。李自成不久便被王国提升为军中的把总。同年在榆中(今甘肃兰州榆中县)因欠饷问题杀死参将王国和当地县令,发动兵变。

李自成同志的出身就真不如张献忠了,张献忠好歹还是属于执法部门,从他有字这点来看,估计还读过私塾。不过李自成的特点要比张献忠鲜明的多的多,具体来说二个特点,第一是绿帽哥,他妻子韩金儿与盖虎通奸,被他杀了。但是这并不是他第一个和人通奸的老婆,他后来当闯王的时候娶了个老婆邢氏,负责替他管钱粮,他的部将高杰领军饷的时候和邢氏认识了,结果一来二去,高杰带着李自成的老婆和军饷集体开溜了。难怪李自成对于自家军队的掌控力度一直不高,一个连自己老婆都控制不住的男人,估计不是性格上是有重大问题存在,就是一个性无能。考虑到那个时代妇女的特点,后者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个强夺陈圆圆的肯定不是李自成而是刘宗敏,因为李自成没有这个需要,没有买卖自然就不存在杀害了。

第二个特点就是恩将仇报,他欠人钱,把人杀了,别人升他当把总,他还是把人杀了。结合他后来杀罗汝才,杀李岩,就是现在在张振岳处混饭吃的那个李岩,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李自成比张献忠还不像人主,基本的容人之量都缺乏。

明朝最后就覆灭在这样两个货色手里,中华民族就因为这样两个货色堕入黑暗数百年,现在想想,真是一种巨大的悲剧和耻辱。

不要小看那些粗俗野蛮没有文化的人,他们虽然做不成什么好事,但是做起坏事来,你除了骂娘也就剩下无奈了。你还不能说他无能,他会告诉你他多有能,做丧尽天良的事情如果也算一种能力,那这类人还真的是有“本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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