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卧室,我看到老王正坐在外面的餐桌上,也正在吃着吐司面包和荷包蛋,原来汪晴坐了两份啊。想到我不是唯一享受到美好早餐的人,心里还有点发酸。
老王斜着眼睛看着我,说:“看啥看!你知道你昨晚动静有多大吗?汪晴是为了特意补偿我,才多做了一份早餐!瞧你那股子小气劲儿。”
旁边的汪晴听到这话,小脸马上羞起一抹红晕,嘴里还埋怨着老王:“中原哥,不是说好了,不提这茬吗?”
汪晴这微微发嗲的神态,看得我和老王都出了神,特别是老王,还流下了一滩口水。
我飞起就一脚,老王瞬间就明白了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吃完早餐后,我从屋里出发,来到了兰苑大酒店,就像汪晴说的那样,先像个男人一样,去面对吧。
这个地方是真的大,我问了三个服务员,才终于找到了总经理办公室。
我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了一声“请进”,这个声音我认识,是昨天那个皮鞋大哥。
轻轻推开了门,屋里坐了两个人。
除了皮鞋大哥,旁边坐着的是一个陌生人,这个人给我一种很强的压迫感。如果说皮鞋大哥是因为高和壮让我有些害怕,那眼前的这个人给我的感觉则是给我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一头黑发夹杂着些许银丝,嘴里斜叼着半根雪茄,一只眼睛里充满着凌厉之气,另一只眼睛里却看不到任何生气,这是为什么?
皮鞋大哥先说话了:“吴乐,你来了,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兰苑集团的董事长,刘凌志。”
转头又对旁边的人说道:“刘少,这就是昨晚救了刘橙,哦不对,是方橙小姐的那个小伙子。”
原来这个人就是刘凌志啊!这个传说中在澧州市可以横行霸道的地头蛇,原来他就是兰苑大酒店的背后老板。
刘凌志面带笑意的看着我,那种笑容让人无法拒绝,就像是得到了一种莫大的奖赏一般。
随即他掐灭了手中的雪茄,对我说:“小伙子干得不错,你知道你昨晚救的是谁吗?”
我摇了摇头。
刘凌志开始大笑起来,随即走过来抱住我,拍了拍我的肩膀:“你昨晚救的,是我的宝贝女儿。”
原来那个女孩是他的千金啊,这下我可长舒了一口气,起码她应该不会找我赔钱了吧。
随后他向皮鞋大哥摆摆手:“黑雄你先出去,我要和这个小伙子好好聊聊。”
皮鞋大哥原来叫黑雄啊,真是人如其名,说罢,他带着门,就出去了,房间里就只剩我和这个在整个澧州市都声名鹊起的刘少。
刘少又点燃了一根雪茄:“昨晚的情形我都听黑雄说了,好小子啊,反应很快啊,要不是你,橙子恐怕已经在阎王爷那儿报到了。”
“其实我也没想那么多,只想着人命关天,不能怠慢。”其实我是怕着了火,然后让我这个临时工赔钱。
刘少抿了一口烟,又吐了出来:“行,是个好小伙子。这样吧,你救了我女儿一命,我给你个奖励,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满足你一个愿望,你看如何?”
一个愿望?兰苑集团的董事长要满足我一个愿望!
该许什么愿望呢,这我得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