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间的小道上,全副武装的骑士正驱马向前行进着。
“切,是让我出门历练吗?”莫德雷德不爽的啐了口,随即又摸了摸自己头上覆盖着的牛角头盔抱怨道:“真是太不方便了,戴着这种东西。吃饭睡觉都不拿下来,我的人生啊!话说,这幅模样怎么看都像有鬼的样子,该怎么觐见吾王!”
说话间,丛林里蹿出了一伙强盗。头包着黑巾,貌似是首领的家伙走上了前来。“过路的骑士。”强盗头子扬了扬手中的刀。“把身上的财物留下,我们保证你的性命不受侵犯。
“我要是不给呢!?”莫德雷德拔出了腰间的铁剑。
“不给?”强盗头子目光一凛“哼,这可由不得你了。丢了命可别怪我们没提醒过你。”说完,强盗们便向着莫德雷德围拢过来。
谁知莫德雷德不但没有被吓住,反倒跳下马持剑冲向了人多的地方砍杀起来。剑法并无特色,甚至说没有剑法。莫德雷德就像野兽厮杀,完全凭借着自己的本能。
“不堪一击。这种感觉,真是....”首次对人杀戮,莫德雷德不但没有产生反感,甚至心中隐隐有一丝顺畅感。“在森林里呆久了,感觉自己都成了野兽了。”与野兽搏杀练就的技艺其代价也显而易见。莫德雷德越来越靠着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方向靠拢。
“这个人是魔鬼!”当莫德雷德斩下强盗头子的脑袋后,余下的强盗们都惨叫着逃离了。
莫德雷德将手中的剑往地上一插,拍了拍手。“抢劫的就该做好被抢的准备,这是常识吧。”说罢,径直走去摸索起地上十余具尸体。
搜尸完毕后,莫德雷德抛了抛手中搜到的钱袋,眼神越发鄙视“一帮穷鬼,难怪混的不好。”捡起剑,翻身上马,莫德雷德才又一次踏上了旅途。
又向前走了几里路,天也逐渐黑了下来。望着眼前干枯而又扭曲的丛林,莫德雷德眼光变得不善。“诅咒的森林吗?再向前度过索尔兹伯里平原就能到达王城了,得加快速度了。”一拍马鞭冲进了丛林中。
刚进丛林,莫德雷德就发现了不对劲。周围回响着摩擦树叶的沙沙声。不多时,数个手持兵器的骷髅口中发着“嘎嘎”的怪声朝莫德雷德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