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开始更厉害,采用了费用预算制。
就是所有机构的费用,年初就预算好。根据预算的计划来使用,一旦超支就有可能被停。如果有结余,也会在年底清理,不允许机构保有大量费用。
这个预算制一执行,好多机构都跳起来了。很多人抱怨连连,最后的结果是把推行预算制的老总,一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给解雇了。但是制度依然执行!
所以,明白这些道理后,再来看核保核赔,再来看公司的“大方与抠门”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让于远明想起一个案例。一个理赔的案例。
龙城曾经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一个三轮车驾驶员驾驶他的三轮车在公路上出了车祸,被撞死了。
他在两家公司都买了保险,不多,只有几万块。
神州人寿的很快就赔付了。
万家保险的却拒赔。理由是: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属于责任免除范围。根据条款予以拒赔!
这下家属就不干了,一件事情两个结果,怎么都想不通。更何况,人已经去了,能够多要钱肯定是不会放过的。
另一方面,社会对于万家保险也是充满怀疑。
别是赔不起吧?
别是惜赔吧?
开三轮车的家庭也不富裕,看人家孤儿寡母的,就几万块钱,好歹都应该赔了啊!
人们看待事情的时候,往往不是站在理智的一面,而是站在情感的一面。而且是站在弱者一方,以此凸显自己的爱心与正义。
可是在万家保险的理赔人员看来,该案件就是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拒赔案件。
在万家公司看来,该赔的坚决赔,不该赔的坚决不赔,是一种严谨的态度。如果出于各种原因,把不该赔的都赔了,该赔的哪里拿钱来赔?
而且会导致更多的纠纷与麻烦。
毕竟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不是发放福利的社会救济机构。既没有财政支持,社会募捐的来源,也没有扶贫济困的社会义务。至于说为保护母亲河捐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那是一个企业公民的自选动作,不能用社会道德来绑架企业的商业行为。
这个道理一开始业务人员都不理解,公司把道理讲明以后,大家都理解了。因为条款上确实写得非常清楚,事实没有争议。
回头看分红保险,是不是经营管理水平更高的公司,分红的可能性就多一点呢?
不绝对,但又具有相关性。
因为最早的分红保险出台,就是因为一家公司发现自己的经营盈利超过了预期,愿意把这一部分拿出来与客户分享。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什么呢?
就是长期的低利率保单让客户投保的时候担心,未来利率要是上涨了怎么办?
当然保险业务员也有相对应的话术:比起资金贬值更应该担心的是生命贬值。
但是这个问题确实也存在。
保险公司提高预定利率行不行?
肯定不行,所有条款都需要通过中国保监会的审核,同意才可以。预定利率是关系到整个金融秩序的大事情,哪里能够完全市场化?
保证最低2.5%的预定利率,再加额外分红,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方案!
因为分红的来源除了死差和费差(相对稳定),变动大的就是利差。银行利息调高,分红就多,反之亦然。所以,既满足市场监管的需求也满足客户的心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