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组员签单顺利,于远明心里也乐开了花。
没想到另一个惊喜在月底来袭了。
万家公司的代理人都是每月的月底发工资。其实严格来说不叫工资,又不是工人;发的钱准确说法是底薪与佣金及各种基本法奖励。
发工资也有规定,每月27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或延后,比如27日是周六,那就提前到周五发,如27日是周日,那就周一发。如遇27日恰好放假(春节之类)就提前确定发放时间。
每次工资发到固定的卡上,然后再发工资条,里面有明细。几十项收入非常清楚,包括扣税多少,差勤多少都是注明了的。
这个月发工资完后,于远明到工行一查,怎么比预想的多了两千多?不会是发错了吧?
后来拿到工资条一看明白了,多了一项自己忽略了的奖项——继续率奖。万家公司的续期佣金是次月发上月的,继续率奖金则是季度发放。根据前面三个月的整体数据,在第四个月发放。
营销员的收入除了前几个月的底薪以外,主要就是靠佣金了。而第二年开始,如果你还在公司留存,那么客户继续缴费,你就能够拿到续期佣金。如果客户能够及时缴费,你不但能够得到续期佣金还会有继续率奖金。一般续期佣金也不高,5%--10%之间,但是由于比第一次容易,而且不耽搁什么时间还是很让人期待的。
及时缴费是怎么回事呢?
因为寿险保单有一个条款叫宽限期。就是客户如果在第二年或以后的每一年,因各种原因没有按时缴费,60天内主险保单同样有效。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客户的主险保单利益同样起作用。但是附加险由于是交一年管一年,所以不在宽限期之内。那么,超过60天,客户还是没有缴费,这个保单就进入失效期了。客户要么办理复效手续,继续缴费(有可能还会交利息);要么退保,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失效期也是有时间的,两年之内合同效力中止,可以复效。两年后,复效也不得行。效力终止,只有退保一条路了。
这里还会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假如客户在失效期内生病,导致不能正常承保,那这个合同也是只有退保了。
讲到这里就应该明白,宽限期是保险公司为了解决客户万一的疏漏而设计的,公司并不鼓励客户使用。客户使用了该条款,营销员的继续率奖金就受到影响了。
第二年的续期保费,有续期部的陈蓉,孙博和何继宇负责。他们当然也分区分片,各自负责一些客户。有些收不回来的就需要在职的业务人员帮忙了,由于彼此都有利益,所以一般来说也是会配合的。
很多人对保险公司颇有微词,甚至认为是合法的诈骗,与续期也有关系。
比如客户交了1000元,第一年啥都没有。听了别人的话也好,自己觉得没用也好,反正来退保了。续期的伙伴当然千方百计劝阻,有的就交了甚至还多买了。有的就必须退,有损失也要退。结果一退,损失了700元!交了1000元,保险公司还的只有300元。
我的天!保险公司太黑了吧?
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啊!
我又没有赔付,又没有领取,你们凭什么给我扣了700元啊?
人家银行最多是利息少一点,你们这个**太黑了!
其实,这都是不懂保险造成的误解。
第一,保险是保险,银行是银行。两者本来就不是一样的金融机构,组成的方式,管理的模式,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对社会的功能都有很大的不同。怎么能够这样对比呢?
当保险公司赔付给客户十万八万的时候,请问银行能不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