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别的办法,把行李交给黑衣人,跟着他进了玻璃门。
进来,才知道这是一个阳光房,专门在里面养花的。
香气扑鼻而来,很是沁人心脾,可我无心享受。看着约翰史密斯挽起衣袖,拎着一只小小的水壶给花浇水,我不耐烦地问出声:“史密斯先生,我的未婚夫呢?”
没用萧景笙这个名字,我直接说“未婚夫”,让他明白我的立场。
他浇花的动作一顿,背对着我说:“刚来,就想着他了?”
我沉声说:“我本来就是为了他才来的。”我问,“他在什么地方?现在怎么样了?”
约翰史密斯转过身来,擦了擦手,走到一张桌子前面,拿出一个黑色的威图手机。
一见那手机,我立刻浑身僵住了。
那……正是萧景笙的手机!
难怪我的信息他都不回,难怪我一下飞机,就被史密斯家的人接到了。原来,萧景笙的手机在他手里!
寒毛立刻竖了起来,我咬牙切齿地问:“你们……你们把萧景笙怎么了?!”
史密斯笑了笑,声音低柔,可是在我听来,却分外残忍,“曾小姐放心,萧先生有事,暂时把手机寄存在我这里而已。”
“你!”
这话,杀了我也不会信。
萧景笙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把手机寄存给他?
来之前,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衣襟里藏着一把小刀,不是管制刀具,安检的时候不会被没收。但是关键时刻,这把刀还是足以让我和对方同归于尽,就算是不能,也能让我跟着萧景笙一起去死。
此刻,我悄悄把到转移到衣袖,紧紧地捏住了刀柄。
“约翰史密斯,景笙到底去了什么地方?你要是不告诉我,今天,我就死在你面前!”
说着,猛地抽出刀子,横在脖子前面,紧紧盯着史密斯的眼睛。
寒光一闪,他似乎吓了一跳,忙过来,作势要抢我的刀。
我连忙一躲,把刀子握得更紧,咬牙吼道:“你别过来!再过来一点儿,我就!”
说着,一狠心,刀锋入肉,一阵锐痛传来,疼得我打了个哆嗦。
没时间去看自己到底伤成了什么样,我忍着疼,颤声问:“你告诉我,萧景笙他到底怎么了?!”
想着来之前,我在网络上查到的,有关史密斯家族的资料,心里不寒而栗。
他们曾经想要利用手上的庞大资本,制霸美国华尔街。当时很多投资者都被他们控制,成为他们赚钱的工具和傀儡。只有一个Vincent,没有屈服,靠着自己的本事,在华尔街闯出了一片天。
那正是萧景笙啊!
所以后来,我猜史密斯家族决定帮助杜金翔,也是要向萧景笙复仇。
后来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说服老史密斯和越翔合作,但是出了钟千丽那回事,肯定让他们把这一笔账算在了萧景笙头上。
再后来,又是我……
我让约翰史密斯看上,害萧景笙成了他的情敌。
他们这样的家族,习惯掠夺。如果为了掠夺我,而让萧景笙被迫害,那么我……
越想,心里痛苦越深,最后连脖子上的伤口,都仿佛感觉不到了。
约翰史密斯就站在我的对面,看着我,许久才摇着头苦笑了一声。
“为什么……你们都那么喜欢萧景笙?”
“……”
这话说得没头没脑,让我愣了片刻。
就是这一愣,史密斯猛地冲过来,把刀子从我手中夺了下去。
“啊!你……”
我惊恐地向后一躲,他却没有任何动作,只是握着那把小刀,苦笑说:“曾小姐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萧景笙,更不会受到半点伤害。”
“真的?”
我将信将疑。
约翰史密斯又笑一声,“我有什么必要骗你?”他看了看我脖子的位置,叹息说,“好了,先去包扎一下吧,我慢慢告诉你。”
“……好。”
我不想包扎,但我想听到萧景笙的消息。
乖乖跟着他进了花房,我坐好,他立刻打电话叫了他们的家庭医生过来。
医生替我处理伤口,他就沉沉地开口,告诉了我一切。
原来,他对我并没有意思,他真正喜欢的人,只有钟千丽一个。
在大学的时候,他就追求过钟千丽,却被她拒绝,原因就是萧景笙。
从那时候起,他开始恨萧景笙。所以这次帮助杜金翔对付萧景笙,并不是整个家族的意思,而是他的个人决定。
后来钟千丽又找他,他为了得到心爱的女人,很容易变卦,决定撤出对恒盛的投资,转而支持越翔。
当晚,他本以为可以和钟千丽共度良宵,却被突然冲出来的萧景笙再次坏了好事。他早调查过,见到我的那一刻就知道我的身份。故意假装不认识,然后假意追求我,不过为了报复萧景笙而已。
听完了这些,我暗暗感叹,再想继续问萧景笙的下落。他突然朝着玻璃门外一指,“喏,你的未婚夫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