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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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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决定强势地打断他们,并且愤怒地惩戒这个先前明明还有点欣赏的杂种。

然而——

吉尔伽美什的嘴角刚动,恩奇都毫无起伏的嗓音就再度响起了:

“你如今所看到的也不是我最初的形态,而是我借用的一名值得尊敬的女性的外貌。”

语言攻击,第一次,程度还比较浅。

男人:“啊?”

恩奇都:“她是一名神妓,你可以去向她求婚,虽然她也一定不会答应你。”

语言攻击,第二次,程度陡然加深。

男人:“……呃!等等,我的心脏为什么突然间有些刺痛!”

如果不是双臂还在软绵绵地耷拉着,他很有可能会抬手按按胸口,给自己压压惊。

可真正的、最沉重的打击还不止如此。

男人的意志力十分顽强,而且,对于自己决定的事情更是很难再动摇。他还不打算死心:“你最开始长什么样啊?”

恩奇都:“……”

“美丽的人”抬起了一只手,纤细而白皙的手指,正指向芬巴巴的尸体所在的地方。

“跟这个很像。”

男人:“……”

缓慢地扭头,他转过去,忽略掉满地血迹的凄凉之景,全身长毛,连面部也不例外的魔兽芬巴巴就倒在那里,神似一个大型的毛团野人。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本王就知道会是这样有趣的结果!”

这堪比噪音的笑声来源正是之前被忽略又被插了话的吉尔伽美什王。

现在他又不生气了,显然被这非常戏剧性的一幕愉悦了身心。

之前怎么没发现呢?王唯一认可的挚友恩奇都啊,噎起人来竟是这么干脆利落,还特别精准。

三连打击重重叠加,毫无疑问给顺应心意向自己看上的美人求婚的男人造成了颇为沉重的心理阴影。

不过,身体摇晃,也就晃悠了那么一下。

恩奇都的面上又浮现出了之前就有过的淡淡惊讶,就连吉尔伽美什,也在异样出现之时转眼看了过来。

原来,男人重新站稳,再抬起头时,目光竟然无比锐利,仿若有金色的火焰在其中燃烧。

“开什么玩笑!”

他大吼。

“小子,你笑得这么大声是想要吵死人吗!听好了,老子才不是只看外表的肤浅的人,区区这种程度,我——”

吉尔伽美什眉头一凝,眼神开始变了:“你叫本王什么,小子?!”

而恩奇都,脸上的一丝惊讶,就在这一刻开始增加,最终形成了足以用眼睛看清的惊诧。

只因为男人接着无视了吉尔伽美什,目光悄然暗了下来,声音却格外柔和。

“我现在不能给你送上花,也暂时不能向你证明,我是一个很有担当、也能对你很好的男人。”他说,并且说着说着,眼里的光也在黯淡。

“糟糕,我得先睡一会儿。”

这其实是在吉尔伽美什两人最开始看到这个男人时,就已经发现的事实。

为了斩杀强大的魔兽,男人付出的可不仅仅是两手折断的代价。在斗篷之下,还有数不胜数的细伤,血在他们说话之时渗透出来,在雪白布料的表面绽开了朵朵骇人的血色的花。

可必须申明的是——失血过多造成的负面效果只是让他眼里的光稍显黯淡,并没有让他显得有半分的脆弱。

从始至终,这个男人给他们的感觉就是:就算是在濒死边缘,这家伙,也还是那么地……

嚣张得,让人手痒啊!

男人问:“你叫什么名字?等我醒来,一定会来找你。”

恩奇都回答了。

“好,我记住了。”男人又对他笑,这一次的笑容比较浅,毕竟就快抵达沉眠的边缘。

“你也要记住,我叫埃迪。”

直到这一刻,他才当着两人的面——格外从容地倒下了。

为什么说他从容呢?

明明是晕倒,还是倒在乱糟糟的黑灰和泥土之中,可这个家伙仍旧丝毫不显得狼狈。

眼帘一合,脸色发白,却又不是惨白。他的嘴角还是翘起的,好一副安然入睡的沉静模样。

再这么一看……

这个男人在不说话、仿若熟睡的时候,银发散落,搭配上俊美得甚至也有些模糊性别的五官,倒是显得无比圣洁。

就连最是眼高于顶的王看到,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虽然不比恩奇都,但也能称得上“美”。

注意前提,“在他不说话的时候”。

只要这人一睁眼,那股张扬的气势顿时就占据了上风,一下子就显得很是不讨喜了。

“吉尔,他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啊。”恩奇都看着倒下去的埃迪,突然这么感叹了一句。

吉尔伽美什觉得恩奇都的这个感慨很奇怪,虽然他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哼!如此冒犯本王的挚友,就等同于冒犯本王。没有在第一时间杀死他,就已经很不错了。”

话虽这么说,可明显可以看出,吉尔伽美什并没有杀掉这个叫做埃迪的怪人的意思。

“不过,作为能够独身战胜芬巴巴的勇者,即使是本王,也不得不心生敬意。”到了最后,王双手环胸,垂眸注视着男人身下渗出的血迹越来越多,终是轻轻挑了挑眉。

“带他回乌鲁克!召集医师治愈他,为他准备最好的食物,最趁手的武器。”

“哦……”

这个时候,恩奇都早已经俯下身,把男人拉起来——在半途中,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变成把男人抱起。

“吉尔。”

“哼?”

“你好像很喜欢这个人类啊。”恩奇都说。

“他很奇怪,也很有趣。所以,我的感觉也和你差不多。”

不要误会了,恩奇都的意思是,他喜欢自我意识强烈的人类,而埃迪恰好就是这种类型。

可吉尔伽美什那边,却是一点犹豫都没有地否认了:“本王对这家伙既不喜欢也不厌恶,给他好的待遇,原因只有一个。”

芬巴巴在王与挚友抵达之前就被消灭了。

王在震惊的同时,还心生出了十分鲜明的不服气。

他要让埃迪活蹦乱跳,恢复到最佳的状态,然后,再跟他打一场。

“哦,还要再算上调戏恩奇都的仇——待遇还得降下一等,回去之后,就把他丢进最破烂的牢房里去!”

*****

埃迪觉得自己很倒霉。

他本来是一本小说的主角。

在此之前,就算是凑凑合合待了几年的“本世界”突然毁灭——发表在晋江小说网的某本小说被无良作者挖坑不填跑路了——连带着他的未婚妻一起没了,他都没觉得自己的运气竟然会这么糟糕。

好吧,老家毁了,没关系,他光明正大地来到了异世界,准备在这里四处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他心仪的,最美丽的妻子。

埃迪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是谁,长什么样子。他没见过,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全世界最强的人,注定要和全世界最美的人在一起——这是自诞生之初就刻在埃迪灵魂深处的印记。

他可以觉得老家毁灭无所谓,但就是对妻子没了耿耿于怀。

于是,便慢慢寻找吧。怀着这样的想法,埃迪来到了第一个异世界,落足之地就是一片杉树林。

嗯,杉树林……

刚一过来,连口气都没来得及喘,他就遇到了一个主动攻击自己还不死不罢休的怪物。虽然觉得莫名其妙,埃迪本质是毫无畏惧的,敢来敢揍,流点血受点伤压根不算什么。

战斗,多畅快啊,在“老家”的时候,埃迪斩得最多的就是老家特产的魔龙。在这里一来就遇上的怪物实力远超魔龙数十倍,让埃迪惊讶的同时,还激起了他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狂热之心。

这么一激动,就不小心地玩得过了头。

而且,在他玩过头把自己折腾得颇为狼狈的时候——他回头一看。

猝不及防,真的是猝不及防。

让他一眼心仪的“美人”,就这样突然地出现了。

埃迪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后悔。

“就是因为我没有展现出最完美的状态,美……嗯,恩奇都才会拒绝我吧。对吧,对吧,绝对是这样才会无情地拒绝我吧。”

他对自己可是超级——超级有信心的。

接下来所需要做的就是睡觉,养伤,恢复最佳状态了。

嗯……

……

大概过了很久之后,他终于醒来了。

跟预期的大有不同。

埃迪还是躺着,面无表情地伸手,把一根黑得几乎看不出原型、还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气味的茅草根抓到了自己眼前,仔仔细细地看了看。

“……”

“谁啊,这么心胸狭窄。”

穿过城区,回到王宫,祭司长早已等在了那里。

但出乎王的意料,虽然纵容他、但对守护神伊什塔尔的信仰更深的祭司长神色复杂,悲伤,沉痛,挣扎,最后才化为真正的决心。

“放手去做吧,王。乌鲁克是您的国家,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尊敬您,崇拜您,也将永远跟随在您的身后。”

王稍顿,目光微敛:“这可真不像你会说的话。再怎么说,也许会降临在此地的可是天罚,神的怒火啊,即使说出表达恐惧的实话,本王也不会责怪你。”

祭司长柔和而坚毅的眼神里藏着许多内容,但若是一一为王解惑,未免太繁琐了。

因此,她只说出了足以代表乌鲁克子民的那一句心声:“因为,王还留在这里。”

“唔?”

“不要耽误啦,王,请您先将您抱着的这位大人安置好。”祭司长颇为狡黠,竟把重要的话题避开不谈,只道:“您想知道为什么的话,就抽空去问问您的子民吧。”

“……”

吉尔伽美什的视线从祭司长的脸上收回,说了一句“本王什么时候需要你来指挥了”,便果真大步而去。

竟敢略过本王的疑问,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

王的心中或许还出现了这样的念头,不过并不重要。

埃迪被他带到了自己的寝殿。

吉尔伽美什是一个大方的王,如若有心,根本就不用让睡梦中什么都不知道的埃迪跟他住在同一片屋檐下。

但不知为何,像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起别的选项,之前的牢房更是不可能,脚步自然而然就来到了这里。

“啧,就这样吧,免得这家伙醒来之后,又说我心胸狭窄。”

说出这话的时候,吉尔伽美什的手指刚从埃迪的脸庞挪开。

明明不久之前,他还在心中暗想,这个男人总算是彻底地安静下来,没有那么嚣张惹眼了。但此番再看,又觉得太安静更不好,毫无气势,也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所以吉尔伽美什才不愿意让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看到埃迪现在的样子,哪怕露出一点彻底没有血色后苍白的手指尖儿都不允许。

若是王能够早点察觉到自己的心思,就会清晰地意识到,他如今的心情不仅仅是为“挚友”的重伤而躁虑,更深的,是名为“占有欲”的东西。

占有欲,对一个王来说,应该是可以算作本能的潜质。可是,吉尔伽美什却很少有那样的感觉。

原因相当奢侈也相当简单。因为世间的宝物都归属于他,他生来就身居于最高的顶点之上,没有他不能得到的,所以,对自己看不上眼的东西,自然生不出什么无聊的占有欲。

就连与恩奇都的友谊也是这样。

某个男人突然出现,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般撞入他们的视野。

对于埃迪,吉尔伽美什最开始的想法确实是那样:在不爽之余,欣赏,认可。

王对能得到他认可的人向来都很纵容,所以,在发现挚友恩奇都被埃迪热烈追求,而恩奇都看上去并不抗拒,反过来很有被打动的趋势之后,王便默许了,不打算掺和进去。

没错,吉尔伽美什根本不打算掺和,简直无聊死了——

“对哦,你和我不一样,是个享尽艳福的笨蛋王啊。跟只想着恩奇都绝不花心的我不一样,不一样啊。”

“……”

没错,吉尔伽美什真的不打算掺和。

但事与愿违,身为罪魁祸首的埃迪像是在故意招惹他,非要把他拖进水里不可。

这下可好,任性惯了的王第一次棋逢对手,遇到一个任性程度完全不亚于自己的人。于是不掺和的念头当然只能抛在脑后了,他们无论做什么都得争上一争,比试要争,喝酒要争,即使没事找事——也得争。

许多时候争赢了的都是埃迪,也有次数不少的平手,但就结果而言,吉尔伽美什处于下风。

不行。

就算承认现在是那家伙比较强,但要让他就此彻底服输,是不可能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吉尔伽美什原本还很漠然的心态再也保持不住。他越是输给埃迪,越是不想让那个男人从自己的视线中离开,不得不承认,埃迪在占据上风后露出的神情,着实让他有些移不开眼。

也正因如此。

吉尔伽美什隐隐地开始心生出古怪的滋味。

埃迪大多时候都跟恩奇都待在一起,这也正常,毕竟他是打定主意要追求恩奇都。然而,吉尔伽美什偶尔注意到他们,却总有一点一点的不爽叠加。

有些碍眼啊。

怎么回事,恩奇都居然会望着那个笨蛋的背影笑起来。

王的不悦大概并不是因为“此前唯一的挚友被后来非要挤进来的好友抢走”,但具体因为什么,他从来没有细想过,自然是无法察觉的。

有时无意间伸出去的手,没能碰得到人就落空了。

有时像是福至心灵,王从高处向前方望去,看到一个眼熟的家伙混迹在平民之中,大大咧咧地和人勾肩搭背,笑得那般畅快,那股古怪的滋味便再度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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