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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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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朝, 虽男子和男子可以定亲, 但这里头有很多规矩都是比较模糊的。其中,三媒六聘等礼节方面的规矩是和男女亲事中的规矩一样的,只是成亲以后呢?男女成亲后,男主外、女主内, 这规矩已经定死了。女子若想以女子之身顶门壮户,想在外头抛头露面,自有立女户这条路可走。但男人和男人成亲, 既然大家同为男子, 为什么偏要分出一个来困守在内院里呢?又该让谁困守在内院里呢?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如果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男男成亲的情况极为常见, 那么众人约定成俗也能发展出一套适用的规矩来了。偏偏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 多数人都是选择走男女成亲这条路的,男男成亲相对而言并不是很常见, 也就没有约定成俗这一说了。大家摸着石头过河, 渐渐发展出来了两套截然不同的规矩。

第一种,成亲的两位男子或是地位差不多,或是两情相悦,或是有过什么君子协议, 他们成亲后就互为对方的丈夫, 并没有“男妻”这一说。成亲的两人皆可外出, 社会地位相同。若想要子嗣, 那么两人皆可纳妾。当然, 若真是两情相悦,往往就不会纳妾了,各自过继一位族中子侄到膝下就好了。

第二种,成亲的两位男子地位相差很大,其中一方需依附另一方。那么,当这两人成亲以后,地位高的一方自然就是丈夫,地位低的那一方就是男妻。男妻是丈夫的附庸,不能抛头露面,不能参加科举。丈夫可纳妾有子嗣,男妻就不可以。甚至,男妻要想过继孩子,都只能过继丈夫族中的子侄。

这两种情况的婚契略有不同。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两男子间社会地位相差大,但他们是两情相悦,不忍心让心爱之人受委屈,于是选择第一种情况的。到底是选第一种,还是选第二种,这里头没有硬性规定,只在于人心二字。

安平伯刚和沈德源相约定下亲事时,他误以为沈家要把沈怡当女儿养,因此心里想着的是让边静玉娶了沈怡当男妻。后来,安平伯知道自己误会了,他就决定让边静玉和沈怡选择第一种结契方式。

既然是第一种方式,两人都能在外头行走,那么也就没有“婚前不能相见”这一说法了。否则,若遇到了那种两人的共同的好友要宴请众友的情况,难道他们还要刻意避开吗?友人宴请也就罢了,若两位恰好都是学子,科举时被分到了同一考场,难道还要让其中一个放弃机会吗?这必定是不能的。

于是,边静玉和沈怡这对未婚的小夫夫之间也就没有那么多避讳了,见面交谈都是不妨碍的。安平伯有心让边静玉和沈怡在成亲前培养出一些情谊,才会把见沈怡的日子定在了边静玉休沐的那天。

随着回帖一起被送去沈家的,还有鲁氏整理出来的各种药材。

鲁氏嫁到安平伯时带着大量的嫁妆,这些年经营得当,她手里的银子只怕比安平伯还要多些。因此,对于鲁氏来说,能用银子解决的事,那都不叫事儿!知道沈家女眷的身体都不好,鲁氏就把女人特殊时期能用得上的滋补药品准备了好几份。她做事也精心,没挑贵的送,送的都是沈家正需要的。

安平伯还嘱咐鲁氏添上了一些益气补血的药材,毕竟“沈怡身体太虚只能从左往右写字了”呢!

那些在沈宅附近晃荡的闲汉们,早在安平伯携夫人亲临沈宅时就散了个干净。周边住着的人见伯爷来过,又见带着伯府徽记的马车浩浩荡荡地往沈家送东西,这下再也不敢去沈家的门口做什么了。

见安平伯府送来的东西确实都是姐姐、嫂子正需要的,沈怡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他越发觉得安平伯府贴心厚道,对负责送东西来的管家说:“伯爷与夫人的好意,在下厚颜愧受了。”语气中满是感激。沈怡又叫管家回去禀明安平伯,他一定不辜负安平伯的苦心,会好好照顾家里,叫伯爷放心。

送走安平伯府的管家后,沈怡打开回帖看了起来。

因回帖不是什么私密的重要的东西,沈怡直接当着阿墨的面打开了。阿墨也就顺势瞄了一眼,只一眼就看到抬头处有“@沈宅”的字眼。阿墨再一次在心里鄙夷自己,果然还是他少见多怪,他竟然觉得主子写的拜帖怪异,没想到安平伯府的回帖也是这种格式。这说明,格式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我瞧着它奇怪,肯定是因为我念的书太少了。阿墨如此想到。

阿墨却不知道,安平伯其实是在模仿沈怡。

伯爷的想法很简单,他既然信了边静玉的解释,觉得“@”是一个表示祈福的符号,那么既然他在拜帖中得了沈怡的祝福,自然也要在回帖中还一份祝福。在伯爷看来,这“@某某”虽然看上去有些怪异,但应该就和书信末尾的“敬颂”、“百拜顿首”是一样的,是一种礼节,标上以后更显得态度真诚。

不过,伯爷的回帖也没有完全依照沈怡拜帖的格式来。伯爷还是习惯从右往左的竖排写作方式。沈怡自己写信时,下意识写成了从左往右,但现在看着从右往左书写的回帖,他也没什么不习惯的,很快就把这份回帖看完了。关于伯爷说的此中情况复杂,其实伯爷指的是标点符号的事,沈怡却以为伯爷说的是他父亲身陷囹圄的事。他觉得伯爷说得很对,这件事确实需要从长计议,万万不可莽撞。

就这样,沈怡愉快地和安平伯府达成了意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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