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美军将失去摧毁伊朗战略指挥能力的主要手段、甚至可以说是唯一手段。
这个结果,肯定会对刚刚开打的美伊战争产生重大影响。
沉思一会,赵润东对潘云生说道:“尽快搞清楚b-2被击落的原因,如果能够获得部分b-2的残骸,要不惜一切代价的搞回来。”
“放心吧,相关工作早就安排妥当了。”
“潘局长,你的意思是,之前就预料到b-2会被击落?”庞兴龙有点不敢相信。
潘云生笑了笑,转口说道:“我回去重新部署,有新的消息后马上跟你们联系。”
“也好,我们等你的消息。”
起身告辞后,潘云生急匆匆的离开了元首府。
关于b-2被击落的原因,直到战争结束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按照美国公布的消息,b-2不是被伊朗的防空导弹击落的,而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出了机械故障,无法返回基地,才在伊朗境内坠毁。为此,美军还拿出了很多证据。比如b-2在执行第二次任务之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足够的维护,地勤人员在检查发动机与操作系统时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测试,“坠毁”的那架b-2在之前已经飞行了6732小时,在4月初查出左侧机翼主承力架有问题,基地维护人员没有及时通报等等。
美军的说法有一些道理,可不足为信。
从伊朗公布的现场照片来看,b-2在坠毁之前没有解体,更没有出现机翼断裂的情况。被伊朗俘虏的2名美军飞行员也在战争结束前交代,执行任务的时候,战机没有出现机械故障。被“击落”之前,均感到机身猛烈震荡,明显是导弹击中战机后的“表现”。
问题是,伊朗拿出的“证据”也缺乏说服力。
按照伊朗公布的消息,击落b-2的是一枚“红旗91”型防空导弹。当时,位于德黑兰南部地区的远程防空导弹部队总共发射了3枚“红旗91”导弹,其中2枚被b-2的干扰系统欺骗,最后1枚击中了目标。
与伊朗公布的结果相反的是,2名美军飞行员在战后回到美国之后都宣称,在“坠毁”之前,b-2的雷达告警机与导弹告警机均未发出警报,自卫干扰系统也没有启动,更别提避开前两2枚导弹了。
后来,美军还拿出了比较有力的证据。
伴随b-2行动的2架f-22a战斗机均顺利返航。在b-2“坠毁”之前,f-22a战斗机的飞行员只看到b-2左侧机翼出现了一团火球,没有看到射向b-2的导弹,战斗机上的雷达告警机也没有发出警报。
只是,很多人都不相信美军的“证据”,因为实战中,护航战斗机不会离b-2如此近。
b-2到底是被击落的,还是因为故障坠毁?
要想证明b-2被导弹击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证明伊朗的雷达能够发现b-2。如果雷达不能发现b-2,导弹凭什么击落b-2?
伊朗有没有能够探测到b-2的雷达?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别说伊朗,当时世界各国已经装备的雷达中,没有一种能够有效探测到b-2。
据此,外界普遍认为伊朗走了“狗屎运”。
按照外界的推测,那架b-2的轰炸目标是位于德黑兰南部的防空指挥中心,被击落的时候已经进入了投弹航道,打开了弹舱,准备投下激光制导炸弹。也就在这个时候,附近的一部雷达发现了b-2,以最快的速度发射了导弹。击落b-2的不是“红箭91”防空导弹,而是“红箭11”中近程防空导弹,因为b-2在制订轰炸进入路线的时候,肯定会尽量避开远程防空导弹,从而被迫进入机动式中近程防空导弹的打击范围。另外,“红箭11”具有双模式引导能力,攻击b-2的“红箭11”很有可能采用了红外被动寻的,而不是雷达主动寻的。如果b-2的导弹告警机出了故障,或者导弹从正下方进入(b-2的导弹告警机的探测死角),则b-2在被导弹击中之前不会有任何反应。至于f-22a飞行员的报告,很有可能是美军为保住颜面“编造”的伪证。
为了证明美军“伪造”证据,一些“好事”者还做了推导。
以美军的战术,b-2投下炸弹后,引导工作由随行的f-22a负责。在此情况下,f-22a的飞行高度在5500米以上,而b-2的进入高度很有可能在200米以下。另外,为了避免相互干扰,f-22a与b-2的水平距离至少有20千米,当时又是夜间,f-22a的飞行员无论如何也看不到b-2左机翼冒出的火球。
真相到底如何,恐怕美军最清楚。
战争结束后不久,美军就撤编了剩余的18架b-2,对所有在役的b-1b进行延寿大改,使其能够服役到2036年,同时开始研制能够攻击地下设施的高超音速空射巡航导弹,以及用来替代b-1b的b-x。
b-x不但是隐身轰炸机,还是第一种高超音速隐身轰炸机!
由此可见,美军对b-2这类以低空突防为主的亚音速隐身轰炸机的战场生存能力产生了重大怀疑,不然不会启动耗资数百亿的b-x计划。能够使美军对b-2失去信心的原因只有一个:出现了能够探测与锁定b-2的防空雷达!
随后,美国空军与海军共同开发atfa(未来战斗攻击机)时,不但提出了更高的隐身要求,还提出了必须采用主动隐身设备的要求,也能够证明在美伊战争期间,伊朗装备了能够发现隐身战机的防空雷达。
显然,b-2不是“坠毁”的,而是被“击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