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高端竞争
“共和国向伊朗派遣军事教官”算得上是金融风暴中的一条另类消息了。
作为售后服务的组成部分,第一批12架j-10i与12架fc-1战斗机交付给伊朗后,“中重公司”不但向伊朗提供了4套模拟飞行训练设备,还聘请10名共和国空军退役军官,以教官身份前往伊朗,帮助伊朗空军熟悉与掌握新式战斗机。
3月12日,10名教官搭乘从北京飞往德黑兰的客机出发。
同一天,第一艘满载50万吨轻质原油的vlcc从阿巴丹港,驶往共和国南方城市广州。
蔺慕华也在这天到达广州,与3家民营石油公司签订了转让原油的正式合同。
一切工作都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计划进行,每交付一批军火,伊朗就向“中重公司”转让一批轻质原油,“中重公司”则以比市场低25%的价格将原油转售给共和国的民营石油公司。
到此时,“中重公司”在军情局的帮助下做成了另外几笔买卖。
3月初,“中重公司”于苏丹政府签订合同,向苏丹提供15万支81与81-1式步枪、2.5万挺56式班用轻机枪、7500挺54式重机枪、2500具69式火箭筒与800门轻型迫击炮,以及15亿发各类子弹、2.5万枚火箭弹与10万枚迫击炮炮弹,合同总价值80亿元。
这些装备全是共和国军队淘汰下来的二手武器。
按照以往的处理方法,除了部分交给民兵与预备役部队之外,大部分都将作为“援助物资”,由军情局或者其他情报机构无偿提供给“友好国家”。比如,2011年军情局就向缅甸政府提供了足够武装5个步兵师的轻武器,2013年向柬埔寨提供了足够武装3个步兵师的轻武器,2014年向坦桑尼亚提供了足够武装5个步兵师的轻武器。
对共和国来说,将淘汰掉的二手武器无偿提供给其他国家,还能省下一大笔销毁费用。
蔺慕华得知此事后,主动要求“帮助”军情局处理“废品”,不但不要军情局出一分钱,还答应将出售军火纯收入的25%交给军情局。
有这么好的事,潘云生自然不会放过。
做完这单买卖,“中重公司”在非洲国家名声大噪。
到3月15日之前,先后有4个非洲国家主动与“中重公司”联系,希望通过“中重公司”从共和国购买二手军火。
比起购买“一手货”,购买二手货的价格低得多。
因为共和国的轻武器一向以“可靠”著称,所以大部分共和国军队淘汰下来的二手武器都能继续使用,性能还不错。拿苏丹与“中重公司”的交易来看,如果全是新武器,足够武装20个步兵师的轻武器至少价值220亿元,比购买二手武器多出了140亿元!更重要的是,“中重公司”不像西方军火商,一定要购买方支付现金。苏丹就以石油、银矿石与铬矿支付了其中的60亿元款项,只用现金支付了20亿元。对外汇贫乏的非洲国家来说,能够用随处可得的资源换到军火,有着非常巨大的吸引力。
“中重公司”把摊子铺开后,潘云生不得不感叹,以往浪费了太多的“资源”。
到后来,潘云生不得不设法说服赵润东,让元首答应加快军队换装、特别是轻武器换装的速度;还得说服彭茂邦、同意将很多封存的轻武器拿出来交易,为“中重公司”提供足够的“货源”。
实际上,别说出售二手货,就算是“一手货”,也大有赚头。
拿81式步枪来说,在“中重公司”开出的销售物品清单中,单价为1500元,实际生产价格仅为700元,算上运输等费用也不到850元。
比起做“二手买卖”,直接向有钱国家贩卖先进武器装备更有赚头。
与伊朗签署军售合同之后,“中重公司”的下一个大客户是阿根廷。3月初,蔺慕华亲自飞往布宜诺斯艾利斯,与阿根廷国防部长、财政部长、三军总参谋长进行磋商,回国前还参加了阿根廷总统为她举办的晚宴。
早在2015年,纪佑国借访问阿根廷的机会,就与阿根廷签署了一笔巨额军购合同。
2016年4月份,第一批24架j-10型战斗机交付给阿根廷。到年底时,包括48架j-10战斗机、4架“空警200”预警机、240枚c-803反舰导弹、4艘导弹快艇在内的第二批军火交付给阿根廷。2017年2月,第一艘配备了4级复合蓄电池的aip常规潜艇与第一艘在共和国建造的防空护卫舰交付给阿根廷海军。按照合同约定,除了第二艘与第三艘aip常规潜艇之外,剩余的3艘潜艇与3艘防空护卫舰将以共和国提供零部件、在阿根廷造船厂进行组装的方式建造,另外8艘导弹快艇将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交付给阿根廷海军。
拿到第一批武器装备后,共和国向阿根廷派遣了教官团队与后勤维护人员。
经过大半年的训练,大部分阿根廷空军飞行员都掌握了j-10战斗机,对其性能赞不绝口。阿根廷空军对预警机的性能也大加赞赏,阿根廷海军对导弹快艇在南大西洋上的表现非常满意。
在此情况下,阿根廷产生了继续从共和国采购军火的意向。